私装地锁,合法吗?该谁管?
2016-06-07 法制日报融媒体 法治中国
作者 法制日报记者 蒲晓磊

2014年1月1日,北京市正式施行了《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该办法专门对地锁问题作出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上和其他公共区域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不得在未取得所有权的停车位上设置地桩、地锁;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协议和车位租赁协议中予以明示。
办法已施行近两年半,然而在北京市很多小区内、胡同中,私装地锁“画地为牢”的情况仍然屡禁不止。 小区胡同抢装地锁疯狂
6月2日,记者来到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0号楼附近,从马路往小区里一条不到一百米的路上,就安装了三四十个地锁。
“现在停的车,十有八九都不是我们小区的车,就该给他们拍下来发到网上,全部拆了才好呢!”看到记者在拍照,出门倒垃圾的陈刚(化名)冒出来这么一句,听得出来,他的话里有很大的不满。 在北京,这种情况并不限于小区,胡同也成为抢装地锁的重灾区。 今年全国政协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王执礼就提到,在东四十一条胡同里,为了规范胡同停车,道路两侧都划了停车线,但私装地锁问题并未改观。无论是单位,还是居民院门前,即使高挂“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牌子,仍然装上了地锁。为保住一个车位,竟出现4个地锁“站岗”的情况。
据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12345统计,自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该中心就接到有关地锁问题的反映一万余件。
私装地锁加剧车位紧缺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北京市机动车停车位约290万个,基本车位缺口达350万个,出行车位缺口约30万个。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认为,停车位紧缺并不能成为私装地锁的理由,相反,私装地锁使得车辆的流动性大大降低,进一步加剧了停车位的紧张。 除此之外,私装地锁的危害性也不容忽视。 北京市交通委有关人士也指出,私装地桩、地锁,给老人和小孩带来一些安全隐患,不仅仅是影响停车的问题。
乱象背后折射产权不清
私装地锁的区域,基本分为小区与道路两处地方。
“在居住区安装地锁、地桩应依据物业管理法规,不得在未取得所有权的车位上装地桩、地锁。房地产开发商办了停车位的产权证,然后卖给业主,这个产权就是清晰的,只能由业主在自己的车位上安装地锁,其他人不得侵犯,这样的地锁算不上私装。”聂日明指出。 通常取得所有权的停车位,都是在地下停车场,私装地锁的现象也比较少见,而绝大多数地锁都是出现在地面上。针对这种情况,聂日明称,小区内的道路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如果物业和业委会不能明晰产权和加强管理,其他居民的权益就会受到私装地锁人的侵害。 “小区里地锁乱象的背后,是产权不清晰。因此,有必要通过更高层级的立法来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哪些权利是必须坚持和不能让步的、业委会和物业应有什么样的权利与义务等。同时,对于侵害产权的行为也要明确惩罚措施。”聂日明说。 “至于马路上私装地锁的行为,已经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了。马路属于公共财产,市政管理部门应该立刻拆除,而且对这些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要进行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对私装地锁的人进行处罚。”聂日明说。
行政不作为成顽疾根本原因
聂日明所说的处罚措施,在《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中也有规定。然而,不得不正视的一个现实却是,在办法施行近两年半后,无论是高楼林立的小区,还是灰瓦连绵的胡同,私装地锁的现象仍很常见。
私装地锁的现象没有减少,罚款的动作也很难看到。究其原因,王执礼认为,当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去拆地锁的时候,安装地锁的人并不会露面。执法人员在拆除地锁时,找不到安装地锁的人,因此罚款的规定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办法对于执法权的界定很模糊,一般来说,交管部门并不会进胡同执法,可是胡同也属于公共道路。此外,胡同和小区道路到底由谁管、谁来执法、怎么执法、后果如何,这些在管理办法中都没有明确。”作为一名基层停车管理者,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街道副主任邓彬认为,执法缺失是导致私装地锁的重要原因。 陈刚认为,行政不作为是导致地锁现象无法根治的主要原因。
“我们向居委会反映了好几次,可是居委会却让我们找物业,我们这小区根本就没有物业。而且,辖区的城管也不管。在我看来,这个地锁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就是行政不作为。”陈刚说。
聂日明认为,治理地锁乱象,既要法律在明晰产权等方面作出规定,也要有严格的执法措施来保证法律的实施,否则这样的法律就没有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