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杰
5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主要情况。会上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精神病母杀子案,读出了人间悲剧,尤为令人揪心。而该案承办检察官先后两次给这个年仅三岁的受害人写信诉说心声,这其中隐藏着怎样的悲伤与希望?

一场生不逢时的出生
1984年出生的杨艳是山东省东明县人。因家境贫寒,杨艳初中毕业后就停止学业,担负起照顾幼弟杨明亮的家庭责任,姐弟俩互相照顾,相依为命。
2011年,杨艳带着弟弟到江苏吴江打工谋生。生活虽然过得很艰辛,却也自得其乐。三年后的2014年10月,杨明亮意外发现姐姐杨艳怀孕了,但却一直没有看到过孩子的父亲。杨明亮不和姐姐住在一起,对姐姐的私事他觉得不好多问,也就没有深究。
2015年2月1日,小生命降临,取名杨昊。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自打杨昊出生,母亲杨艳不知受了什么刺激,经常出现关系妄想和被害妄想的症状”,她有时怀疑有人偷其财物,有时又怀疑有人要害其性命。
关于小杨昊亲生父亲的信息,杨艳归案后谈得很少,只是说自己的老公叫黄一兵,是山西大同人,两人没有领结婚证,孩子出生后他就丢下他们母子,玩起了人间消失。
生完孩子后的杨艳由于精神上的原因,一直没有工作。一天,杨明亮接到警察打来的电话,说其姐杨艳带着孩子在火车站逗留很久了,建议送她去精神病院。杨明亮赶过去把两人接走,并在当地同里镇某小区租下一间房子,把娘俩安顿好。
据邻居反映,由于精神上的原因,杨艳经常会在深夜长时间嚎哭,经常殴打小杨昊。出生后,小杨昊就生活在这样一个缺乏温暖、缺失监护的家庭中,幼小的心灵经受了常人难以承受的煎熬。
一场精神病母的杀子惨剧
不管怎样,小杨昊还是坚强地活了下来,慢慢长大。年幼的他似乎也很理解妈妈的艰辛,甚至对长期折磨自己的妈妈以德报怨。邻居见证了他的成长,都说小杨昊从小乖巧懂事,比同龄人安静,更早学会自己吃饭、穿衣,还会给妈妈嘴里塞吃的,时不时地对妈妈说:“我爱你。”
然而,所有这些属于小杨昊的并不完美的童年,却在2018年1月13日这一天戛然而止。
1月12日晚,杨艳在住处突发被害妄想症。其供称当时怀疑屋内有流动的毒液,于是用小推车载着被害人杨昊离开出租房,并在同里镇街道行走。直到第二天中午,杨艳因体力不支而晕倒,被治安巡逻人员发现后送回住处。
被警方送回住处的杨艳开始烧纸,意念中感觉自己马上要死亡。杨艳于是打电话给自己父亲,声称自己要死了。据杨艳回忆,她还对儿子说,妈妈死了后你跟着别人要听话。
杨昊因围巾绕颈,嚷嚷着要妈妈帮其解开。杨艳解了半天没有解开,小杨昊却吵得更厉害了。这时的杨艳完全失去理智,觉得自己死后儿子没人管,会很可怜,出于不愿儿子受苦的母爱本能,她用力勒住儿子的脖子,一边勒一边哭。
几分钟后,小杨昊被勒得喘不过气,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也许是杨艳力气不够,杨昊昏厥后不久又咳嗽着醒来,可是妈妈再一次勒紧了围巾……
其间,杨明亮曾打来电话并与杨艳通话,得知情况后通知房东前去救助,自己也快速赶来并报警。
杨明亮赶到时,被当时的场景惊呆了,小外甥杨昊横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嘴唇已经紫得发黑了。杨明亮上去打了杨艳几记耳光,转身对着杨昊做人工呼吸。120救护车和110警车赶到,对杨昊急救半小时,仍然没有挽回生命,医院确认杨昊送医时已经死亡。
杨艳是否身患精神病影响到本案的定性和量刑,为此办案人员委托苏州市广济医院对其进行司法鉴定,结论显示杨艳处于轻度精神病状态,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其作案系因轻度精神病与现实因素共同作用。

来自检察官的道歉信
经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杨艳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该案承办检察官付雷是一名7岁女孩的父亲,悲剧的发生让他无法抑制悲痛,并感到自责:“悲伤就像漫堤的河水,缓缓地将我淹没。”
为了表达自己的悲伤和那种无名的歉意,付雷特意写了一封给杨昊的信,这封题为《孩子,请你原谅》的信长达1600多字,付雷连在信中对杨昊连说了10句“孩子,请你原谅”。该信发布到苏州检察院的微信公众号上后,引发无数网友共鸣。
今年年初,演员董勇在黑龙江卫视《见字如面》节目中朗读了这封信,“当邻居听到你对妈妈说:‘妈妈,我要脸的,我有脸的’时候,当邻居听到你妈妈打在你脸上的耳光声音时,当我循着检验报告在你的脸上找到了针孔时,你那小小的心灵是在经历怎样的恐慌与煎熬啊”,当董勇饱含热泪、声情并茂地念到信中这段文字时,台下的观众已经泣不成声……
“是我们做得太慢了,是我们做得还不够”,信的最后,付雷决定化悲痛为力量,要将小杨昊的离世化作推进撤销监护权公益诉讼工作的动力,呼吁完善儿童保护机制,用事先预防代替事后悲伤。


关于“困境儿童”的沉重话题
事实上,类似本案杨昊被害这种悲剧的发生,看似偶然却并不少见。许多杀婴案,都是在悄无声息中发生和结案。据统计,2013年以来,仅在苏州市工业园区就发生了7起母亲杀害孩子的案件。精神病妈妈刘某在家中用丝巾勒死了七岁的女儿,一年后,她在女儿忌日上吊自杀。这类案件多发生于外来务工人员群体中,受害者多为婴幼儿,他们的妈妈所处境遇也大多与杨艳类似,未婚生子,生活困顿。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的案件情况显示,除了杀婴,父母贩卖婴儿的也不少。
更进一步的,我们想到了那个关于“困境儿童”的沉重话题。如何尽到自己的责任,让处于家庭困境中的儿童走出监护阴霾,快乐健康成长,是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是全社会需要共同面对的一个话题。
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逐年攀升,单亲家庭有增无减。有的甚至离异双方都不愿抚养孩子,随之带来的孩子交由老人监护、甚至无人监护现象日益突出。而一些原本抚养孩子的离异夫妇一旦再婚,对孩子的监护又会大打折扣,极大地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
原生家庭之痛并非个例,也不是新鲜话题,近年来不断被媒体报道的南京虐童案、四川兽父强奸案、广西迷信虐童案……每一次孩子被侵害都是那样的触目惊心,那样的让人痛心疾首!

5月29日,在“关爱困境未成年人”新闻发布会上,付雷检察官讲述自己的办案故事和感受(苏州检察发布)
透过检察官付雷的那封信,他其实在感慨自己发现孩子们本可以避免这些灾难时,已经来不及了。如果早一点了解杨昊的情况,及时为他寻求新的监护人,一定不会让他置身于一个不合格的甚至极度危险的监护人管理之下。而事实上,这些由于家庭原因导致的“困境儿童”所受到的伤害,往往经年累月无人知晓,而且无处可逃。因此,要真正做到对“困境儿童”的保护,及时行使撤销监护权,既需要机制,还需要司法机关的提前干预。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有关人士表示,随后的工作中,该院将会结合流动“困境儿童”权益保护这一社会难题,联合区民政等部门率先探索完善吴江保护模式。

今年4月,在杨昊去世一年多的日子里,检察官付雷再次给这个孩子写了一封信——《祭》。信中,他告诉杨昊,“我们没有停止为你,为你们努力的脚步”,“南京民政着手落实《困境儿童制度标准化方案》;国内家事法研究中心发布《论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制度》研究成果;程福财、万国威教授等一批专家学者正在酝酿推动《儿童福利条例》;河南新乡举办“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支持体系”研讨;国家民政部召开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推进会,明确提出为‘收养服务机构、社会救助服务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专业人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签署《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稿进行调研……”。
我们希望全社会都能直面这一问题,及时找到发现和解救“困境儿童”的破题之道!
(除付雷外,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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