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玉树,男子去银行领低保,发现余额不符,少了3000元。查看流水发现有人冒领,遂将银行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2022年12月,这个月的低保费发下来了,王大爷带着老伴立马去银行取钱,家里就等着这钱买米下锅了。
王大爷将银行卡插入ATM机,输入密码,心中算了算最近的开销,先取了3000元,将钱数好,交给了老伴。
“这是咱们这个月的花销,你把它收好了。”王大爷对老伴嘱咐道。老伴接过现金,对折揣进了贴身的口袋。
王大爷转过身,再次取了3000元,揣进了自己的包里,这是交房租的,不能丢。
王大爷揣好钱,又取了1800元,这是还亲戚朋友的欠款的。他又把钱揣进了另一个兜里。随后便和老伴一起回家了。
过了几天,要交房租了,王大爷却怎么也找不到他取得3000元钱了。他记不清自己到底取没取钱,要是取了钱,就不可能找不到。
于是王大爷去银行调取了流水,发现确实取了那3000元。可现在钱没了,一定是被别人领了!一定是他们银行的内部人员!王大爷这么想。
王大爷又记起去年10月,他的1100元低保也是不翼而飞。这更加坚定了他的想法。
王大爷找到银行行长,要求调取监控,查看是谁冒领了他的低保。可银行调取了取款记录和凭证发现都是他自己取走的,而且监控的保存期限只有90天,之前的视频早就被覆盖了。
王大爷并不接受银行的解释,认为就是银行内部人员冒领了自己的低保,他们现在就是在包庇犯人。
于是王大爷将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银行赔付4100元低保费。
王大爷主张自己的低保费被银行工作人员冒领,他就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而王大爷仅有对账单上显示的:2021年10月支取现金1100元和2022年12月在ATM机上分三笔取款共计7800元的流水作为佐证。
这些证据并不能证明他的钱被冒领,只能证明钱是被取走了。
而银行方面虽然无法提供监控视频作为证据,但是2021年王大爷是在柜台取的款,有其本人签名。
在ATM取款的时候只有王大爷的老伴在旁,银行卡密码只有王大爷和他女儿知道。期间他女儿并没有帮他取过钱,他人无从知晓密码。更无法支持王大爷说被冒领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