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养老金可以被司法执行吗 (被执行人退休金可以执行几年)

在执行工作实践中,有申请执行人会提出想要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退休工资或者养老金,是否可行呢?人民法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的退休工资或者养老金的时候有什么特殊规定?本文将为读者解答退休金或养老金的执行问题。

失信被执行人养老金是否被执行,被执行人退休养老金账户能否更换

第一,养老金的特殊性。基本养老保险是为职工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或者因工致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由统筹养老金账户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第二,养老金的领取条件。主要有以下三个情形,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可以领取养老金;二是参保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和抚恤金;三是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失信被执行人养老金是否被执行,被执行人退休养老金账户能否更换

第三,执行的特殊性。人民法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养老金时,只有符合上述领取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执行,同时必须为被执行人保留基本生活费用。原因就在于,养老金是针对被执行人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人的生存权利优先于任何债权,在实现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同时,要注意保护被执行人的生存权,所以在执行过程中,必须给被执行人留一定基本生活费用。关于如何保留被执行人基本生活费用,可以参照当地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乘以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的人数进行确定,同时考虑被执行人实际情况综合来决定具体数额。

第四,执行的程序。由两名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所在地社保机构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得变更被执行人社保账户,同时向被执行人社保开户银行送达协助冻结、扣划通知书、相关执行裁定书即可。在具体操作中,因为执行法院案件多,不可能每月去冻结扣划,一般是每半年或者每一年进行一次冻结扣划,同时每半年或者每一年向被执行人发放一次基本生活费用。

综上所述,在执行养老金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两个要点,一是养老金的执行必须符合法定领取条件才可以执行。二是必须保留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费用。以上内容,不当之处,欢迎指正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