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法院的执行真是神速!真心感谢法院对我们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近日,在二连法院办理结案手续的某银行工作人员如是说。

据悉,杨某因资金需要向某银行办理信用卡,借款到期后,杨某未能按期偿还借款。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要无果后,一纸诉状将杨某告上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杨某需偿还44443.4元,所欠利息1909.56元、违约金2786.35元,共计49139.31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多方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杨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后继续开展调查发现,杨某系外地某单位职工,每月应缴纳住房公积金,随即决定拓宽思路,对被执行人的公积金账户进行了调查,终于查询到杨某有住房公积金的缴费记录,于是第一时间制作好扣划执行裁定书赶赴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强制扣划了被执行人的公积金。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近年来,二连法院执行局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深化执行流程集约化,强化执行措施,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大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赢得了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胜诉案件债权人的高度赞许,充分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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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一审:罗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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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编: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