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吗?我的手机被偷了,你们快点来。”近日,萧山宁围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民警在辖区某小区内见到报警女子陈某,然而对方说话时却眼神躲闪,神色慌张,言语也缺乏逻辑,甚至前言不搭后语,只是一个劲地要求民警尽快带她查看小区的监控。
一系列反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民警言明利害,告知其捏造案情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下,陈某终于招架不住道出了实情。
当晚,陈某与丈夫争吵后,丈夫一气之下离开了家,直至凌晨仍未返回。陈某使用“查找我的手机”功能试图找寻对方时突发奇想,觉得公安机关在这方面更专业。
自己报警称手机被偷,公安机关肯定会受理,到时就能让民警帮忙从监控里找到丈夫下落。却不曾想,她的伎俩在经验老道的民警面前如同儿戏。

丨报警女子如实道出实情
4月15日,陈某因谎报案情被萧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元,陈某对此追悔莫及。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规定: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2项规定:
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证假**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谎报警情案情
不仅浪费有限的警力资源
甚至可能耽误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来源:民生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