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清江浦区法院不断深化学习教育成果转化,谋深抓实做细“为民办实事”。在处理辖区涉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该院充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顾大局、勇担当,让“问题楼盘”重新焕发活力,购房业主权益得到保障,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资金断裂,房企深陷债务泥潭
四年前,市民张先生从淮安中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法兰郡楼盘处购买一套房屋。“买的是小洋房,当时看着主体已基本竣工,心想不会有什么问题,然而等了多年,却一直处于停工烂尾的状态。”一说起这个事,张先生十分焦虑,一边得按时偿还银行*款贷**,一边却是交房*证办**的漫长等待。
令张先生担忧的楼盘,其规划用地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南路与枚皋路交叉口,属于如今清江浦区“南部新城”的腹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利。但就是在这样一块黄金宝地上,由于中誉公司经营过程中资金链断裂,在建的数栋楼房,成为了无人问津的“烂尾楼”,久未动工,杂草丛生。
因无法偿还银行*款贷**,各种问题接踵而至,中誉公司最终“停摆”。2018年11月,依据申请人常熟市诚信农村小额*款贷**有限公司申请,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裁定受理中誉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那时候,受各种因素影响,周边的房地产开发一直不太景气,离法兰郡不远的天元阳光苑项目破产案件正在进行审理当中,涉及业主人数众多,各种矛盾纠纷复杂。”清江浦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嵩介绍,淮安天元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天元阳光苑楼盘项目启动较早,规划建成四栋高层楼房,2011年就已经开始出售,到了2013年才完成了两层楼房的主体,就出现了严重的债务危机,企业内部管理日渐混乱。
工程款纠纷、融资借款等问题缠身,2016年,企业最终走上了破产之路。幸运的是,这两个楼盘购房人多年来的担心,终于随着清江浦区法院近日审结的两起破产案件,按下了终止符。
府院联动,破产审判告别“马拉松”
“区委领导牵头,法院靠前指挥,府院联动,多方配合,统筹解决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的民生保障、资产处置、行政手续办理等问题,让企业重新恢复市场信誉,走出困境,继续经营,企业才能焕发生机和活力。”高嵩作为分管破产案件的院领导,数次参加全区关于这两个房企破产案件的专题会办。
其中,区人大、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牵头召开会办天元阳光苑项目的协调会就达近20次。

清江浦区法院专门成立破产审判团队,按照政府主导风险管控和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府院联动机制,以稳应变,以变谋新,确定联席例会制度和管理人定期报告制度,由管理人向政府、法院汇报案件进展、发现的问题,共同探讨、群策群力,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近年来全市房地产发展势头较好,区域规划也十分明朗,对这类破产案件的妥善审理是一个有利时机,必须借力*党**委政府的力量,乘着发展东风快速推进。”承办法官民二庭庭长花苗说,中誉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其工商、税务等皆处于非正常状态,主要财产全部被债权人查封。
法院与管理人共同努力,通过与工商、税务、各查封法院及不动产登记机构等部门沟通,不断打通阻点。区政府出台《清江浦区构建协调联动机制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工作方案》、区法院出台《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让重整后的中誉公司可以正常办理工商登记、审批及依法纳税申报等工作,待销售房屋解封后可正常销售,企业恢复正常经营,使得公司能够顺利地执行重整计划。

恢复销售手续已经办妥、施工设备和人员已经进驻……中誉公司终于活了!前不久,在清江浦区法院裁定批准中誉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后,重整投资人高效推动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破产管理人特地向花苗告知重整后企业的运行情况。
“这是我办过的案情最为复杂、耗时最长的案件,所涉债权人近三百名,是全院已结案件中一次性处理各方债权债务所涉人群最多的案件。”今年3月底,淮安天元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方案顺利通过,民二庭法官陈斌作为承办人,终于长吁一口气。
不仅如此,区法院还充分发挥司法“治未病”的功能,运用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处置一些尚未进入破产程序的楼盘引资续建方面问题,让问题楼盘在困境中“柳暗花明又一村”。
机制创新,解决购房人的“急难愁盼”
“破产重整”四字背后,是重若千钧的民生情怀。据陈斌介绍,天元公司破产案件在全市房地产破产案件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十分典型和突出:案件久拖未决,*访信**压力巨大;购房人的资金去向混乱,核实面临诸多困难;中途变更破产管理人,需要重新择优选能;突发疫情形势严峻,债权人会议召开阻力重重。

久久为功,绵绵用力。审判团队一次次迎难而上,妥善处理审理过程中的“突发状况”。在天元公司破产案件受理后,原来随机摇号产生的破产管理人由于经验不足,无法继续担任,区法院及时出台《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2019年初从外地择优选聘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广泛发动债权人招募新的“接盘人”。疫情严峻期间,法院通过精心筹备,采用线上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确保案件审理按期推进。
“购房人贪图便宜的心理被利用,后来基本都是以低于市场价买入房屋,还存在查封房产被卖、一房二卖等不合法的销售行为。在制定重整计划中,如何处理涉及购房人的相关问题,我们下了精细功夫。”陈斌说,据破产管理人统计,天元阳光苑已经售出房屋200余套,其中50多位购房人是通过天元公司正常销售并完成网签手续,但企业出现经营问题后,又有100多套房屋被通过不合法的方式出售。
一部分房屋虽以房抵债给工程队用来偿还工程款,但被工程队人以低价出售,且多为现金交易,难以查实资金去向;一部分房屋被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出售后,购房款并未进入公司账户……。

能不能交付房屋、何时能交付房屋、购房款能不能追回,这些遭受“烂尾楼”购房人的“急难愁盼”,成为法院关注的民生焦点,在制定重整计划中,被作为重点问题一一落实。经过近一年的反复协调和多方努力,区法院采取了“清偿、释法、交付、侦查”四步走的方法进行妥善化解。
一是成立小额债权组,对购房户所付的购房款,低于40万元的100%全部清偿,确保本金能回转。二是做好释法说理,受房价上升的影响,购房户情绪比较激动,法院联合街道、*访信**等部门,耐心告知购房人既已事先知晓抵押、查封情况,应当自担风险。三是制定交房标准,秉着优先满足居住权的原则,对39户符合交房条件的业主,顺利办好交房手续。四是借助部门力量,依靠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嫌疑进行侦查,查明工抵房销售的购房款去向,核实账目情况。
因企施策、优选重整方式,联动处理、形成审判合力,严格司法、规范办案流程,关注民生、保障购房人利益,清江浦区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破产案件打出了系列“组合拳”。高嵩介绍,下一步,区法院将继续对标优化营商环境指标要求,深入探索多方参与企业提前救治和破产重整机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
来源:清江浦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