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我下面都是血,我好疼好害怕……”
2月26日,在广东清远,13 岁男孩陈某,将一名8岁小女孩拉到公园厕所性侵,导致女孩处女膜破裂!
【 阳山县妇幼保健院 于2月26日19时30分作出的诊断结果显示,陈果(化名)的处女膜破裂,“见少量血迹,左大腿内侧见两处淤黑”。 】
可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13岁男孩陈某某只是被教育了一顿,因为只有13岁,所以警方不予立案,现已被释放返校上学!

尚未从前几天的三小恶魔杀同学埋尸案的震惊和气愤中摆脱出来,今天这个新闻,却再次让我血压飙升!
在这个案件中,嫌疑人和被伤害的女孩都未满14岁,但是很明显,未成年人保护法却对13岁的小恶魔陈某最有利!
是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了罪犯!

那我们不禁要问了,8岁的小女孩怎么办?她的损失和伤害要如何弥补?
我觉得,道歉根本无济于事,就算无法追究13岁男孩的刑事责任,但也要追究陈某监护人的责任,必须要给女孩家里一定的补偿!
男孩家里必须要付出巨大沉重代价才行,让这个13岁的小搐牲一家受到应有的惩罚!让他们知道疼才行!在这一点上,卢克文和我的看法一致。

大家应该也发现了,最近连续爆出的未成年人犯罪新闻,越来越没下限了,但真实的情况却是,并不是只有这几天,而是类似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只是借邯郸这事,全被爆出来了,在此之前可能根本就爆不出来,或者是爆出来也没多少人关注。
我们经常会在网上看到一些霸凌视频,那没拍视频的又有多少,拍了视频,没发出来的又有多少。答案可能是:无数!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当你在家里发现一只蟑螂的时候,可能已经有成百上千只了!大多时候,我们能看到的,或许只有冰山一角!
时代发展日新月异,已经不像前些年了,现在的孩子基本人手一部手机,小小年纪却不会年少无知,他们能够轻易获取一切信息,格外眼熟。所以我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到了再次修改的时候了。
而对于此事,许多网友们的品论,则更加直接,虽然是带着情绪的话,但可以预见的是,如果罪犯年纪小就不惩罚,公平得不到维护,那以后正常家庭只能培养疑心极重、下手极狠的孩子才能安心了,这是非常让人担忧的事情。

最后我想说,如果关于未成年犯罪的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那么许多父母将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失去信心,他们可能会从内心更加希望社会能多出几个像陈桂林这样的人来为民除害了,但这并不是什么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