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款贷**未还完面临*迁拆**怎么办?
房子*款贷**未还完面临*迁拆**怎么办?北京市海淀区的王先生在*迁拆**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个这样的问题,他的房子要进行*迁拆**了,但是现在还有*款贷**没有还完,这部分*款贷**应该怎么办?会不会影响到他领取*迁拆**安置补偿费用?
如果房子*款贷**还没有还完,房屋赶上*地征***迁拆**,此时房主需要处理两方面的关系:一是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二是和*迁拆**方的*迁拆**协议。*迁拆**部门方面,*迁拆**方要处理好银行的债务并与房主签订*迁拆**补偿协议后才能获得*迁拆**权。
被*迁拆**人有权利选择两种*迁拆**补偿方式,对于*迁拆**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来说,不同的补偿方式具体操作也有不同。

·1、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如果被*迁拆**人选用货币补偿方式,应当先由抵押权人即银行和被*迁拆**人协商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被*迁拆**人先偿还债务,使*迁拆**房屋原有的抵押权消失,这样被*迁拆**人才能向*迁拆**部门领取补偿金。
如果业主和银行不能订立新的抵押协议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迁拆**部门有权暂不支付*迁拆**补偿金。根据相关规定,*迁拆**人和被*迁拆**人都有及时通知抵押权人的义务。有的地方针对这点制定了具体规定,对没有在*迁拆**期限内与抵押权人重新设立抵押或者清偿原债务的,对其补偿款由*迁拆**人交公证机关或房屋*迁拆**管理部门提存或代保管。

之所以这么规定,是因为被*迁拆**人所得的*迁拆**补偿属于抵押财产,房屋的抵押权因*迁拆**而消灭。*迁拆**补偿作为抵押财产,使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使担保的法律意义得到体现。
·2、如果被*迁拆**人选用产权调换方式,补偿操作应注意两点: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就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房屋抵押物而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新的抵押合同必须依法成立并登记生效,即房主和银行需以安置房为抵押物签订新的抵押合同。否则,*迁拆**人不得与被*迁拆**人订立*迁拆**补偿安置协议,即使订立也因违反担保法的规定而无效。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在*迁拆**期限内达不成新的抵押协议的,该房屋视为产权有争议的房屋,由*迁拆**人提出*迁拆**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迁拆**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迁拆**。*迁拆**前,房屋*迁拆**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迁拆**人对被*迁拆**房屋作勘察记录,并由*迁拆**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实践中,征收部门在*迁拆**之前都会张贴公告,有的还会在报纸等媒体上进行公告。银行如果在第一时间获得*迁拆**通知,会主动与*款贷**人、*迁拆**办、房屋抵押登记机关进行联系,落实抵押房屋*迁拆**事宜,还会以抵押权人的身份办理*迁拆**登记事项。

因为房屋*款贷**抵押后,其所有权已经抵押给了银行,个人手中所有的只是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迁拆**第一受益人是银行,被*迁拆**人可以跟银行进行沟通,以*迁拆**补偿款一次性还清所欠银行*款贷**,剩余部分为个人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