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随着共享概念的普及
现在人们的生活是越来越方便
手机没电
借共享充电宝继续玩

路口打个酱油
骑共享单车马上就到

路程再远也没问题
把共享单车换成共享汽车就好

是的 共享汽车已开始成为
不少市民的关注点
虽然很方便 但是随之而来的是
一系列的安全隐患问题
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本期《与法同行》
我们就一起和广东交警以及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泽荣
一起探讨共享汽车交通违法后责任归属
案例1:广州车主路遇共享汽车飙车
一位广州的网友爆料称,在上班途中,竟然遇到有人开着共享汽车在路面飙车,只见该车一个方向盘急转插入左车道,再快速插入右车道。

这惊险的一幕将正在正常驾驶的车主吓到。据了解,这是该网友在岗顶BRT路段遇到的疯狂一幕,视频中的车辆是某共享汽车公司的轿车,事后,该车辆使用者承认了错误,表示当时为了赶时间前往目的地,而做出了不当的行为。
可能一些租用共享汽车的用户
会觉得不是自己的车
有违法也不用承担责任
因此会出现一些不文明的行车现象
如果有这个心态 那就大错特错了
驾驶共享汽车飙车 将受到什么处罚?
共享汽车已成为公共出行非常有效的补充,但是需要提醒广大租用共享汽车的驾驶人,虽然你所驾驶的共享汽车,实际车主并不是你,但是作为共享汽车的驾驶人,在驾驶过程可能产生的交通违法及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其责任人均为车辆的驾驶人,要承担行政罚款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另外,共享汽车就等同于普通的汽车租赁,使用者与共享汽车提供者存在一种汽车租赁的法律关系,出现故意毁坏情形的,共享汽车所有人是有权追究用户的责任的。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3条第1款第8项的有关规定,对市区飙车的违法行为,将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同时,需要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要遵守交通法规,对于飙车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设定了“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租用共享汽车的用户
即便车子不是自己的
但在使用过程中也应该遵守
相关的规定 文明行车
下面这个案例是共享汽车的用户
撞倒了人却逃逸了 一起看看
案例2:男子驾共享汽车肇事逃逸
北京海淀交通支队黄庄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蓝靛厂西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可民警赶到现场后却发现只有一名受伤的骑车人。民警调查了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发现,一辆白色共享汽车在撞倒自行车骑车人后逃逸。

民警通过联系共享汽车公司,查到当时使用车辆的记录,找到当时使用车辆的驾驶员。民警将肇事司机传唤至交通队,而驾驶员却表示并不知道自己撞了人,通过对监控录像的推敲以及对肇事车辆的勘察,民警认定司机在说谎。
出了事故还假装不知情
要知道交警部门都可有一双火眼金睛
那么对于类似驾驶共享汽车
肇事后逃逸的司机
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驾驶共享汽车肇事逃逸 将受到什么处罚?
其实交警部门的查处及处罚是没有共享汽车或普通汽车的区分的,只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就是交通肇事逃逸。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那一些观众朋友可能会问
如果说肇事共享汽车疑似有故障的话
责任应该驾驶人承担
还是共享汽车公司承担呢?
共享汽车疑似有故障 发生意外后 责任谁来承担?
共享汽车企业或平台有“确保车辆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法定义务,这意味着如果交通事故是因为车辆的性能异常、比如刹车失控,或是未通过年度审验,或交给不符合驾驶条件的人使用等,那么共享汽车的企业或平台则应承当相应事故中遭受损失的相应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作为共享汽车的使用者,也应及时查验车辆的性能是否正常,避免因车辆性能异常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如因车辆故障所造成事故,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有人冒用朋友驾驶证
来租用共享汽车
发生意外后
该驾驶人、驾驶证所有者
以及共享汽车公司
是否都需要承担责任呢?
冒用驾驶证开共享汽车发生意外后责任谁来承担?
对于冒用他人驾驶证的驾驶人,这肯定就已经违法行为了,因此所造成的事故,肯定就需要承担事故的相应责任;而对于将本人驾驶证借给别人租赁车辆,等同于将车辆交给没有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

相关法律依据
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从合约的角度来说,驾驶证所有者可能会产生与共享汽车公司的合同违约责任。基于合同的相对性,用驾驶证在共享汽车平台上注册使用,与共享汽车公司形成一种合同关系。一般共享汽车公司都会约定,共享汽车注册的用户不得擅自出借账号,如果注册用户违反约定,出借给驾驶者使用,导致车辆毁损的,注册用户应当承担责任。

而对于共享汽车公司的责任认定,应考虑共享汽车公司是否尽到了对租车人的审查义务,审查义务包括审查了驾驶证情况、驾驶证持有人与注册人是否是同一人等信息,如果共享汽车平台尽到了审慎的审查义务,则可以认为共享汽车公司没有过失,否则,将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责任。

所以出借驾驶证或者出借共享汽车
平台账号给朋友的行为都是不对的
甚至是一种违法行为
万一发生了交通事故
那么牵扯的责任也就比较复杂了
最后 我们再来看一个开共享汽车出事故后
赔偿责任怎么划分的案例
案例3:驾驶共享汽车出事故 保险额度仅有5万元
厦门市于先生在开共享汽车出行时,在道路右转过程中撞倒一名行人,造成行人左腿粉碎性骨折。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于先生想着共享汽车公司应该购买了相关的商业保险,可当他和共享汽车公司以及保险对接后才发现,该共享汽车的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额度只有5万元,而伤者的医疗费要20万元左右。

那么 这起事故中
在驾驶人和共享汽车公司
之间应如何划分责任呢?
驾驶共享汽车发生事故 责任如何划分?
共享汽车用户在使用共享汽车过程中,因自身使用不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造成财产损失的,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部分,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如果共享汽车因为车辆性能异常,比如刹车失控等故障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共享企业企业或平台则应对相应事故中遭受损失各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像这位驾驶人在发生事故后
觉得保险公司理赔额度太少
还有其他可以解决的措施吗?
可否上诉呢?
务必注意共享汽车的保险理赔额度
由于是这位驾驶人自身原因所引发的的交通事故,汽车公司并未过错。因此事故损失理应由驾驶人自己承担责任。虽然汽车公司购买的第三者商业险只有五万元,额度比较低。但驾驶人在注册使用汽车车辆的过程,汽车公司已经告知第三者商业险只有五万元的情况。因此该损失只能驾驶人自己来承担了。所以驾驶人在选择注册使用共享汽车时候,对这个保险理赔情况也是要格外注意的。

共享汽车的发展在国内
尚处于萌芽和起步阶段
行业本身犹待不断探索和完善
它在带来便利的同时
也会面临诸多的安全
法律问题和争议
所以 大家在尝鲜的同时
谨记要遵守交规 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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