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被冻结三年了,
咋还不解封?

李四被法院强制执行了,
他的一个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了,
让李四纳闷的事情是,
李四的银行账户都已经被冻结了三年了,
怎么就还冻着?
这么久了还不能解封吗?
被冻结银行账户的状态是和案件的状态有密切关系的,
虽然法律规定了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间,
但是这个时间是可以延期的,
如果这个强制执行的案件还在,
如果申请执行人的债权还没有实现,
可能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就还处于被冻结的状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那如果这个账户对于李四很重要,
李四想要解冻这个账户,
有什么办法吗?

最简单最彻底的办法,
其实就是李四把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
如果暂时做不到咋办?
那可以试试这样:
比如,李四可以和申请执行人谈一谈,
看看双方能不能商量出来一个大家都满意的解决方案?
如果申请执行人可以撤回执行申请,
那法院一般情况下是会解除对李四名下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的。
可是,申请执行人不同意撤回执行申请咋办?
如果李四申请法院解除对这个银行账户的冻结,
并且为此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担保,
同时,申请执行人也同意了,
那法院也是可以解除对于李四银行账户冻结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且对该财产又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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