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我 市 机动车的保有量也 出现 明显增加。 但 车辆的使用也有“寿命”,如果“寿命”用尽 则 会产生严重的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到达年限或报废标准 的机动车 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要求 办理车辆报废 注销,排除 造成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2013年5月1日 我国开始 实施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 依据 机动车使用 情况、机动车 安全 运行 技术 条件 、排放 污染 状况,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一些没有车主信息的“僵尸车”长期占用道路资源,影响市民生活质量 , 且没有主动给车辆办理注销手续的意识,让交警十分无奈。 那么 车辆 如果报废的话该怎么办 ?该 怎么处理? 到哪里办理车辆 报废 ? 报废车辆需要的手续及流程是什么? 相信这是许多车主面临的难题,在这里车辆管理所为各族群众 答疑解惑。
车辆 在 达到报废期限后,应将车辆 交 机动车回收企业拆解报废,并前往公安车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
报废车辆办理需携带的证件及办理流程 :
1 、机动车 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将机动车开到报废车拆解公司;
2、拆解公司工作人员确认车辆唯一性,审核无误后收 车;
3、拆解公司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报废车切割、照相、开具报废车回收证明;
4、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登记证书、行驶证、机动车解体照片、报废车入库凭证、报废汽车回收证、车牌到车管所 卡子湾办公区 综合业务大厅办理注销手续。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需要 提醒广大车主 的是,如果车主 未 依法办理 旧 机动车注销登记 或 连续 三个检验周期未 办理机动车检验 业务的 , 将停办 车主 新购置 的机动车 登记 业务。 如有疑问可拨打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 所便民服务中心电话: 0991-3130232

编辑:邓新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