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大同区一名男子,借了朋友的钱不还,双方最终闹到法院,幸好诉前调解及时介入。
11月30日,记者对这起案件进行了采访。

调解现场
伸出援手
今年年初,大同区的孙立(化名)因买房买车钱不够,便找到朋友李大峰(化名),打算向他借些钱。
“兄弟,你先借给我10万元,我给你利息,等我生意赚钱了就还你。”孙立对李大峰说。
想到买车买房是正事,李大峰就将自己的10万元卖粮款借给了孙立,两人还签订了协议。两个人在协议中约定:孙立向李大峰支付一定的利息,孙立于今年8月1日前偿还欠款。
转眼到了还款日,李大峰却始终不见孙立还款,他便找到孙立,索要本金及利息,没想到昔日求他借钱的孙立,竟以各种理由敷衍,百般拖延还款。
“手头没钱啊。”
“再等一等。”
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11月13日,李大峰一纸诉状将孙立起诉到了大同区人民法院。
各说各理
案件转至诉前调解程序后,由大同区人民法院“老王调解室”负责该起案件。
调解员王彦文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各自表达自己的想法。
李大峰说:“你说买车买房缺钱,我把卖粮钱都借给你了,当时说得好好的,到期就还款,你咋做的?找你要钱还爱理不理的。”
听了李大峰的话,孙立说:“刚到期就一个劲儿要,我这不是没钱吗?要是有钱我能不还你吗?”
“你也太没良心了,要知道你是这样的人,我当初说啥也不会把钱借给你。能把10万元钱借给你,我是信任你!”李大峰气愤地说。
见两个人情绪激动,王彦文赶紧安抚,并当场对账,对本金和利息进行核对,双方没有异议。
说和介入
考虑到李大峰和孙立此前是朋友关系,就是因为这次借钱才产生的矛盾,且案件事实清楚,王彦文开始介入调解。
“孙立,你这事办得确实不地道,李大峰把一年到头的卖粮款都借给你了,你不但没有感激还理直气壮,你俩签了协议,这是有法律效力的。欠债还钱,如果现在不还,你将承担逾期利息等法律后果,你自己想一想,如果他借你钱不还,你会怎么想?”王彦文对孙立说。
王彦文一边对孙立释法析理,一边劝他换位思考。
听了王彦文的一番话,孙立低着头说:“他在我最难的时候,把钱借给我了,我心里特别感激,我也不是不还,就是手头紧啊,现在我的生意也不景气,偿还这笔钱确实挺难的。”

调解协议
纠纷解决
听了孙立的一番话,王彦文对李大峰说:“你们毕竟是多年的朋友,只是因为借钱才发生了矛盾,除了这事儿,你们不还是好哥们儿吗?”
“我有难处的时候,孙立也没少帮我。”李大峰低着头说。
“既然这样,希望你们双方都互相让一步,李大峰你体谅一下孙立的难处,孙立你也赶紧想办法,尽早把钱还给李大峰,毕竟日后还得见面。你们要珍惜以往的友情,是不是这个道理?”王彦文说。
在王彦文的调解下,李大峰和孙立各让一步,并达成了调解协议:李大峰放弃了一部分利息;孙立于今年12月15日前,一次性偿还拖欠李大峰的10万元本金及利息。
至此,这起因朋友借钱失信而引发的纠纷,在调解员的说和下,得到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