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拱北海关所属闸口海关在拱北口岸成功截获一批共计243只的活体龟。经过专业鉴定,这些龟被确认为东方动胸龟,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2023年版附录Ⅱ中明确保护的物种。

据了解,在11月13日下午5点左右,内地旅客周某准备通过拱北口岸旅检大厅的海关“无申报通道”进入境内。当时,海关工作人员注意到周某只随身携带了一个小袋子,并试图避开X光机的检查,这一行为引起了关员的怀疑,于是决定对其进行详细检查。

经过进一步地查验,关员在周某的袋子内发现了两个黑色网兜,每个网兜内都装满了许多外形相似的小型活体龟,总数达到了243只。由于这些活体龟属于受保护的濒危物种,因此被海关依法截获。
外来物种东方冬胸龟,入境的威胁有多大?
据了解,东方动胸龟并非中国物种,属于外来濒危物种。那么,游客未经检验检疫将海外活体生物携带入境,到底有多危险?

此次,在拱北口岸截获的活体龟事件,引发了人们对未经检验检疫将海外活体生物携带入境的危险性的深思,其背后潜在的风险有以下几点:
第一,未经检验检疫将海外活体生物携带入境可能会引入外来病原体,对当地生态系统和物种造成严重威胁。这些外来生物可能携带各种疾病,如细菌、病毒、真菌等,这些病原体对当地生态系统和物种的生存造成极大威胁,甚至可能引发疫情,对当地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第二,未经检验检疫将海外活体生物携带入境可能会破坏当地生态平衡。外来濒危物种的引入可能对当地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由于我国生态环境多样,温度适宜,水资源丰富,适合外来物种的栖息,一旦定居并开启大规模繁殖,将会打破原有的生态平衡。

据悉,外来物种入侵在生态平衡方面,很有可能导致当地物种的减少甚至灭绝,对当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样性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此外,外来濒危物种的引入还可能对当地农林业和渔业造成损失,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再者,未经检验检疫将海外活体生物携带入境可能会违反国际法律法规和相关公约。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2023年版附录Ⅱ,东方动胸龟被明确列为受保护的物种,未经许可擅自携带这些物种入境是违反国际法律法规和相关公约的行为。
虽然,东方动胸龟属于种群数量降低,已经被列入濒危物种,但是将其携带入境,很有可能导致东方动胸龟在我国大面积繁殖,一旦进入自然水域,对我国的生态环境等都将构成严重威胁。

因此,为了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和物种多样性,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国际法律法规和相关公约,杜绝未经检验检疫将海外活体生物携带入境的行为,共同维护地球的生态平衡和人类的生存环境。
外来物种:东方动胸龟来自美洲
东方动胸龟的名字虽然含有“东方”,但实际上是一种原产于南北美洲的外来物种。其体型小巧,甲长仅有15厘米左右,外形与麝龟相似,但具有触须,并能散发一种浓烈的麝香般气味。

东方动胸龟适应水栖生活,腹甲宽大,前、后端各有一铰合处,可以放松以包裹并保护其头、四肢和尾。它是一种杂食性动物,偏爱食用动物性食物,如节肢动物、蠕虫、小鱼和鱼卵。
东方动胸龟能够在各种栖息地中生存,从清澈的森林小溪到间歇性的沙漠溪流和池塘。虽然它们在许多方面都是高度水生的,但东方动胸龟的游泳能力非常弱,更喜欢沿着池塘和溪流的底部行走。

此外,一些其他同类泥龟物种,如条纹泥龟(K. baurii),通过在浅层泥浆下休眠在干旱时期生存。目前,东方动胸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2023年版附录Ⅱ中明确保护的物种,属于濒危物种。
最后
因此,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切勿随意购买、饲养或携带东方动胸龟等濒危物种,以免触犯法律。海外物种通过*私走**方式入境都是不可取的,一定要经过海关的检验检疫,确保其安全后,在允许的情况下携带回国。
最后呼吁:明令禁止入境物种,切勿携带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