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即墨城西北的李家营村北侧有一处墓地,建于清嘉庆十四年(1809年)。这座墓地有着传奇色彩,不仅有嘉庆帝亲自题写的石碑,而且坟墓前曾有一个死刑犯被凌迟后,心脏挖出来祭奠墓中人。这座墓地的主人只是一名嘉庆朝“因病自缢”的七品官员,叫李毓昌。

李毓昌,山东即墨人,嘉庆十三年(1808年)中进士。第二年三月,李毓昌因病自缢身死的消息,经江苏巡抚汪日章奏报嘉庆帝。这件事情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新鲜的,那时的*场官**因病因事自杀的官员也是有的。
但是,嘉庆十四年,李毓昌的叔父李泰清到京城告状喊冤,都察院将诉状上呈嘉庆帝之后,所有的真相才逐渐大白于天下。
嘉庆十三年秋,黄河决堤,淮安一代首当其冲,为此朝廷发放赈粮,赈济灾民。但是,救灾的赈银被层层克扣,放赈者与察赈者共同作弊,从挣扎在死亡边缘的饥民口中夺取粮食。
为此,各地纷纷派出查赈官员,以监督赈银的发放,候补知县李毓昌被派往淮安府山阳县。九月,李毓昌带着长随李祥、顾祥、马连升等人赶赴任所。

时任淮安山阳知县王伸汉,是一个很“能干”的家伙,自从署理山阳知县至李毓昌案发,不过短短一两年时间,竟贪冒赈银2.5万余两。
李毓昌到任后,马上排查相关赈灾事宜,什么事都经不住认真的人,此番排查,李毓昌掌握了王伸汉贪冒赈银的事实证据,于是他开始草拟呈文,准备将王伸汉之事上报藩司。
不过,王伸汉也没有闲着,为了掌握李毓昌动向,他密令心腹包祥设法接近李毓昌的随从李祥。这个李祥原本以为跟随主人赴任能得到一些好处,没想到李毓昌两袖清风,他自然也捞不到油水,心中不免埋怨。
没几天,李毓昌的那份准备上告的拟文被王伸汉所知,依照*场官**惯例,王伸汉料想李毓昌此举是在敲诈,于是他让人转达李毓昌,若是善罢甘休,他愿赠银万两。没想到遭到李毓昌的拒绝,并表示定将此事呈报两江总督,建议依法惩处。

王伸汉决定孤注一掷,杀人灭口。他让包祥联络李祥三人,许以重利,让他们协同杀死李毓昌。事后可以给他们安排更好的差事。一场弑主的阴谋就这样悄悄地酝酿着。
十一月初六日这天,王伸汉在县衙大摆宴席,宴请李毓昌等人,碍于*场官**的应酬,李毓昌前往参加。席间互相寒暄劝酒,直到二更天酒席才散。
李毓昌回到住所,因酒醉觉得口渴,李祥早有准备,便把一杯参有*霜砒**的茶水送上。过了一会,药性发作,这时,在房外等候的三名仆人一拥而入,三人将李毓昌勒死,然后将其尸首吊在梁上,伪造了一个自缢身亡的现场。
接着,王伸汉贿赂淮安知府,将案件隐瞒实情上报江苏臬司衙门,江苏臬司接到淮安府呈文,轻信禀词,草率认可。然后上报总督。两江总督铁保按例转到江苏巡抚汪日章处。

嘉庆十四年(1809年)三月二十一日,汪日章最终以李毓昌因病自缢上奏皇帝。山阳知县王伸汉见杀害李毓昌之事已经定案,便通知李毓昌的亲属领柩回籍。
李毓昌的灵柩运抵即墨,全家悲悲戚戚,准备出殡埋葬。妻子林氏在收拾丈夫的衣物时,发现一件随身穿用的皮衣上血迹斑斑,急忙告诉叔父李泰清,李泰清当即做主自行开馆验尸,发现李毓昌尸体指甲及胸部都是青黑色,确认是中毒身亡。
从李泰清上京告御状开始,这个案件沸沸扬扬,审理了将近半年,到同年秋天,真相大白。在这期间,嘉庆帝本人始终亲自过问案件的审理情况。最终嘉庆帝大加赞赏李毓昌为官清正,特令加知府衔,优厚安葬,并亲自写下《悯忠诗三十韵》以示褒奖。

涉案的各级官员一律受到重惩。山阳知县抄家斩立决,尤其是李毓昌的长随李祥,嘉庆帝下令将该犯解赴山东,押到李毓昌的坟前凌迟处死,还要摘心致祭,以泄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