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抽奖有什么内幕 (商超抽奖一等奖礼品)

大小新闻8月13日讯(今日龙口报 记者 李俊男)

近年来,我市部分商超经常发起一种活动,那就是购物满多少钱可以抽奖。巧合的是,各家基本都一样,抽得的奖品一律为“玉”,而且只要你抽,必有奖。

市民多次抽到一等奖

“前些日子,我在超市买东西,消费满68元可以参加抽奖,结果我抽了一次就得了个一等奖,说是以500元的价格可以换得一个价值2980元的翡翠貔貅吊坠,销售员一直说我的运气好,很少有人能抽得一等奖的,极力推荐我拿着,也算是将好运带回家,我没禁住诱惑就掏了钱,后来拿回家,怎么想怎么不对劲,我就拿着回去退,可人家不给退,说只能调换,最后只能不了了之。”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自从抽完这个奖,家人隔三差五就提醒她,去超市买东西有抽奖的千万不要信,因为每个人都能抽得一等奖,这就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可是她不相信,直到前几天,她再一次拿着购物券去抽奖,再次抽得一等奖,这下才终于明白了,原来一等奖这么多,“好运”也只是商家的一种噱头……

王女士的经历并不是个例,很多市民都经历过,市民赵先生也曾为此支付了510元。赵先生得的一等奖奖品是一块金镶玉,商家告诉他,玉本身不要钱,是奖品,他们只收取工本费。赵先生买回家后戴了几天,玉倒是没什么问题,镶边的“金子”有些掉色,让赵先生起了怀疑,回去找,该柜台早已撤柜。

50-70岁人群被骗几率高

记者致电市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某些商家常用的促销手段,他们也曾接到不少此类投诉电话,只是有的存在欺诈行为,可以帮消费者挽回损失,而有的则模糊不清,无法定义。例如案例中,王女士和赵先生所经历的事,赵先生买的“金镶玉”金边掉色是明显被骗了,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用法律*器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王女士的经历就有些模糊了,无法定义商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类案件投诉人中,大部分人在50-70岁之间,他们更愿意相信“运气”这一说,也更容易被几句好话哄骗,分辨能力较差。遇到抽奖时,他们都想着反正是免费的,何不试试手气?但当他们随便抽一张拿起来给柜员看时,他们都会惊讶地说:“你的运气真好,抽到了一等奖。”奖品一般都是价值上万的金镶玉首饰,可是由于“运气”好,抽得了一等奖,现在只需要花1000元就可以买下来。

大多数人想着今天捡到个大便宜,掏钱买下这个金镶玉后,后续退货、换货等等,商家有足够多的理由搪塞你,而岁数大的人法律意识薄弱,很少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提醒:用法律*器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市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有些商超提供的玉,已经不能算是珠宝了,只能供那些旅游景区当便宜的纪念品售卖,现在却堂而皇之地登上了商场的大雅之堂。其次,金,也不是什么好的黄金,有的用的甚至是金箔。

大家都知道,黄金具有很好的延展性,而金箔纸,一克纯黄金能打造出0.5平方米的金箔,厚度只有0.12um,所以一个金镶玉挂件上用到的金子,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甚至还有无良商家用别的材料,根本算不上金。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客户端所刊发龙口新闻,版权属《今日龙口》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刁诗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