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细节经得起推敲的历史小说 (三本越读越畅快的历史小说)

各位书友们,大家好!今天小编来给大家推送精彩的小说啦!满满的剧情,堪称书荒好粮食,网友都直呼太好看,每本都是精彩之作,有你喜欢的吗?快快阅读吧!

第一本:《唐人的餐桌》作者:孑与2

简介:

天下人,天下事,都不过是我大唐人餐桌上的一道道菜肴。虽然原始的食材便具有食物原始的风情,云初还是认为,最美味的食物还是需要经过分割,烹调,处置,最后端上桌的食物才是最符合大唐人肠胃的食物。清蒸,红烧,爆炒,炖煮……天下有多少事,庖厨便有多少种烹调手段。不论是*句丽高**,突厥,吐蕃,吐谷浑,薛延陀,铁勒……还是长鲸,猛虎,巨鲨,饿狼,在大唐这个熔炉铁锅里都能烹调出绝世美味……再加上李治,武瞾,长孙无忌,褚遂良,李绩,程咬金等等绝世调料,不论是色香味总会有一样让你难以忘怀。云初希望这样的豪华宴会上,绝对应该有自己的一个座位!现如今,美味已经烹调完毕——云初铺好餐巾,拿起割鹿刀,双眼微闭,准备享受一顿前所未有的大餐,以满足自己饥渴的肠胃。

精彩节选:

  天山上的雪很白,白了很多很多年。

前年看是这样,去年看也是这样,今天看,还是这样,就像时光停滞在了这一刻,从未有过变化。

只是当夕照落在白雪上的时候,变化就渐渐地发生了,有了一个从银白向金黄转化的过程。

这个过程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变化的过程却坚定无比,直到被黑暗吞没。

有时候,骄傲的天鹅会从天山上飞过,最后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乃至消失,就像是直接去了神的国度。

金雕就不一样了,它一般不会飞跃天山,而是更喜欢在悬崖峭壁间随着气流飞腾,只有在寻找到猎物的那一刹那,才会收缩翅膀,从高空掠下。

斑头雁一般是金雕下落的主要原因,因为它们过于执着队形,队尾的斑头雁被金雕捏死了,斑头雁的队形依旧不乱,只是一声声带着长长尾音的哀鸣声让人心碎。

悲伤的过程不会延续太长时间,剩余的斑头雁还是会在领头大雁的带领下,一会排成一个一字,一会排成一个“人”字,顽固地从最后一道高岭上越过,就爆发出一阵阵欢喜的唳叫声,尾音短促,愉快之意弥漫天山。

草蜢湖就在它们的翅膀底下,也是它们此行的终点。

云初戴着一顶旱獭皮帽子站在草蜢湖边上,眼看着斑头雁如约而至,即便是冷静如他,也忍不住欢呼出声,张开双臂迎着风转圈跑,就像要拥抱这些熟悉或者陌生的朋友。

斑头雁排着队落进草蜢湖的时候,很像是机群落地,没有慌乱,没有争夺,下落的时候简单而有序。

云初最喜欢看斑头雁努力地将两只红枫叶一般的脚掌前伸缓缓落水的模样,它的脚掌总是在平静的湖面上点出几道涟漪,不等涟漪扩散,橘红色的脚掌就会入水推开波浪,将涟漪全部吞没。

紧接着,斑头雁肥厚的腹部就会接触到水面上,急匆匆地向前冲一阵,然后平稳地漂浮在水面上。

在头雁欢快的鸣叫声中,更多的斑头雁如约而至,刚才还平静的如同死水一般的草蜢湖,立刻就热闹起来了。

热闹起来的不仅仅是这个高山湖泊,还有高山湖泊下的草原。

而云初就是这两个热闹场面的分水岭。

一方带着抵达旅途终点的喜悦而欢快,另一方却是带着无比的仇恨而喧嚣。

斑头雁们终究安静下来了,另一边却开始敲鼓!

战争开始了。

一方是大唐安西军龟兹镇折冲府的人,另外一伙是……看不清楚,反正是胡人。

一般情况下,胡人跟唐军打仗的时候,都会采取游击,偷袭,以多打少,打不过就跑的战术。

今天不一样。

不知道这些胡人为什么会突然变得非常勇猛,要跟唐国这群数量跟他们差不多的正规军打阵地战。

只要看唐军战旗飘飘,盔明甲亮,队形整齐,且开始举着巨盾挺着长矛向敌方乱糟糟的人堆推进的样子。

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这种规模,这种形式的战斗云初已经快要看腻味了,回纥人那种胜负只有天知道的战斗的场面更加的好看。

至于唐军的战斗,那种一成不变的胜利对云初这个观众而言,没有任何的期待感。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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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本:《北宋穿越指南》作者:王梓钧

简介:

如果穿越回宋代,是该吟诗作赋、风花雪月?还是厉兵秣马、争霸天下?不论如何,先填饱肚子再说。

精彩节选:

“哐哐哐……”

农家小院的大铁门,被拍得哐哐作响,外面传来快递小哥的喊声:“朱哥,你的快递!朱哥,朱哥……”

“来啦,来啦!”

刚刚洗漱完毕的朱铭,伸着懒腰出来开门。

快递小哥是老熟人,他站在面包车侧面,托着纸箱边缘说:“朱哥,你买的啥啊,我一个人都搬不动。”

“那你该锻炼了,六十多斤都搬不动。”朱铭笑道。

快递小哥说:“才六十多斤?我觉得八十斤都有……朱哥,拖车坏了,麻烦搭把手。”

两人抬着快递箱,在院子里小心放下。

朱铭当即拆箱验货,快递小哥也拿出手机录像。这份快递是有高额投保的,倒不怕中途破损摔坏,就怕被人给换成石头砖块。

美工刀割开透明胶带,包装箱被层层拆开,很快就露出一些甲片,朱铭点头道:“没问题了。”

“那你签收一下。”快递小哥也露出笑容。

快递签收完毕,送货的小哥却不走,他喜欢在朱铭这里看稀奇。

朱铭是一个历史科普博主,靠发视频赚流量为生,偶尔也接些广告捞外快。可能是他名气还不大,接的广告质量都不高,全是些电动牙刷、自热火锅、除螨药膏之类,就连氪金页游的广告都没有接到。

当然,偶尔也开直播。

朱铭拿出拍摄器材,对着快递箱架好,稍微等了一阵,发现直播间只有十多个观众——时间太早了,那些熬夜修仙的,这会儿还没起床呢。

“兄弟们,今天有好东西!”

朱铭举着自拍杆,转身把自己和快递都对准摄像头:“昨晚已经把视频剪好了,今年的最后一期会按时发布。在回家过年以前,先开半个小时直播,给老铁们展示一下我定制的天王甲……小侯,帮我拿下自拍杆。”

“好嘞!”快递小哥非常积极。

朱铭从箱子里取出两坨部件,介绍道:“这是胫甲,帅不帅?设计参考的大同善化寺广目天王像,我们先穿起来试试感觉。”

胫甲配套的,还有一双铁甲靴。

靴子的主体为牛皮打造,表面镶嵌亮银钢片。

穿上靴子和胫甲,朱铭原地跳动几下,随即又来回走动,接着做踢腿动作,点评道:“不错,不错,不会影响活动,而且穿起来非常舒适。”

朱铭又从箱子里拖出肩甲,让快递小哥怼近了拍摄:“这兽吞肩是不是很帅?设计甲胄的时候,列出了十多款天王像,我选的是最帅那一款……”

整套铠甲的部件,一样一样被拿出来,朱铭陆陆续续穿在身上。

全部穿戴整齐,快递小哥已经两眼发光,羡慕道:“朱哥,这东西挺贵吧?”

朱铭笑道:“八万。”

“卧槽!”

快递小哥立即吐槽:“真有八万块,我还不如去买王者荣耀全套皮肤。”

直播间的观众数量,此时已增加到60多人,除了少数夸帅的,其余弹幕全在幸灾乐祸。

“哈哈,被坑了,顶多值两万。”

“八万块买套拼多多,主播脑子被驴踢了。”

“制杖……”

天王甲是历代天王像的铠甲,只存在于庙宇、图画、石刻当中。造型确实威武霸气,但穿上战场难免显得累赘,某些耍帅的局部构件纯属多余。

朱铭斥巨资定制的这套,还真就属于“拼多多”。唐代的天王像抄一点,宋代的天王像抄一点,明代的天王像再抄一点,东拼西凑还得完美融合,仅甲胄设计费就收了他一万六。

六十多斤的天王甲穿在身上,朱铭跑起来都显得困难。

他去工作间里,拿来一把宝剑拴腰上,又提着一杆长枪出来,站在院子里说:“小侯,绕着我拍。”

快递小哥举着手机,围绕着朱铭转圈,直播间弹幕风格终于也变了。

是否具备实用性且不提,是否被人坑了也先不说,主要是这套铠甲太帅,走在大街上回头率百分之百。就像是名牌包包之于女人,哪个男人面对如此铠甲还顶得住?

快递小哥怂恿道:“朱哥,耍两套。”

朱铭当即挥舞着长枪,毫无章法的比划起来,一边舞枪还一边人工配音:“哈,呵,呀呀呀呀……”

舞着舞着,便累得气喘吁吁。

“up主不行啊,太虚了,快吃六味地黄丸补补。”

“六味地黄丸没用,得吃乌鸡白凤丸。”

“这套王八枪耍得真拉跨,白瞎了八万块的天王甲。”

“……”

本来耍帅挺高兴的朱铭,看到弹幕立即脸黑,开始怼粉丝:“阳过,阳过知道不?老子体力还没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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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本:《满唐华彩》作者:怪诞的表哥

简介:

盛唐繁花似锦,惊天裂变在即。天宝五载,他睁开眼,看到了“昭昭有唐,天俾万国”的盛世雄风,名将如云,疆土广袤;能臣如雨,仓廪丰盈;诗歌璀璨,文华耀目;美色倾城,歌舞升平。他也看到了满朝如痴如醉,骄固奢靡,争权不休;江山飘摇,积弊丛生;胡儿叛乱,人如草芥。渔阳鼙鼓动地来,他偏要让此唐不失华彩。

精彩节选:

冬,十一月,长安。

窗外雪花簌簌。书房中,多宝搁子摆满了书籍,案几上放着一根腰带,腰带上挂着个银色的鱼袋。

鱼符则落在外面,正中是用以核验的凸起的“同”字,两边分别刻的是“太子左春坊”、“赞善大夫杜有邻”。

杜有邻正坐在胡床上捧着一卷书专注品阅,沉浸于先贤学术。

忽听门外响起急促的脚步声,他的续弦妻子卢丰娘嘴里慌张唤着“郎君”径直推门进来。

被搅了清静的杜有邻立即眉头一蹙,问道:“又出何事了?”

“不好了。”卢丰娘急得反而结巴起来,道:“五郎在外头遭人欺负了!”

杜有邻放下书卷,不耐烦道:“好好说话。”

“柳勣把五郎带到平康坊去了,不知与哪家浪荡子起了冲突,动……动了手。”

“畜生,敢去那等去处。”杜有邻狠狠叱道,“还不带回来?留在外头毁京兆杜氏声名不成?”

“我儿何曾去过那等去处?还不是你那大女婿带的。”

卢丰娘一张胖脸上满是委屈,偏说不清楚,只好跺着脚转身一指,叫候在书房外的一个小厮进来。

“快,你来说。”

杜有邻见是大女婿身边的小厮,目露嫌恶,侧过身去。

“回阿郎话,我家郎君只想带杜五郎到南曲吃茶,杜五郎见了坊楼东面右相的宅邸,问了句‘右相如何住在这莺红柳绿之地’,恰被吉大郎听见,起了口角,吉大郎让人将杜五郎拿了,说要押到相府去赔罪。”

听到这里,杜有邻已变了脸色,问道:“哪个吉大郎?”

“是京兆府吉法曹家的长子。”

杜有邻倏然起身,趿着鞋往外走,喊道:“全瑞。”

家中管事全瑞早已候在廊下,俯低身子,小步上前应道:“小人在。”

“速将那个畜生带回来!”

“这就去办。”

全瑞遂让那小厮领路,匆匆出门往平康坊去。

杜有邻一脸不悦,来回踱了两步却又坐下,拿起书卷继续看。

许久。

卢丰娘在廊下徘徊,见家中管事全瑞独自一人匆匆跑回来。

“五郎人呢?”

“小人找不见五郎。”

全瑞还在喘着气,边回答主母,边敲了书房的门。

“何意?”卢丰娘大惊失措,追着他问道:“找不见是何意?”

“吉大郎并未带五郎去右相府,但不知带到了何处,小人已留人在附近找寻。”

全瑞说到这里,欲言又止。

杜有邻听到外面的动静,开门出来。

“阿郎。”全瑞低声道:“听周围人说今日南曲闹出了人命,恐怕事情大了,阿郎是否出面到吉家走一遭?”

卢丰娘一听出了人命,吓得摇摇欲坠,忙道:“郎君,你快去求……”

“住口。”杜有邻叱住妻子,吩咐道:“再去找,找到五郎再说。”

全瑞擦了擦额头,道:“阿郎,府上只有十余奴仆,小人是否到对面的魏家借些人手一并寻找?”

杜有邻看起来沉着,其实没甚主意,问道:“可行?”

“小人这就去。”

~~

这次卢丰娘直接赶到角门边等着,焦虑不已。

终于,婢女青岚抬手一指,道:“娘子,快看。”

只见两个青衣奴仆正向这边跑来,其中一人背上还背着个人,远远便向这边喊叫。

“找到了,杜五郎是我们找到的!”

“我儿!”卢丰娘大喜,哭喊着迎上前。

这两个魏家奴仆颇为热心,一人继续往前跑,将杜五郎背进院中,另一人安慰不已。

“杜家娘子放心,活着……小人先是一探,本以为没气了,再一探,活着,活着。”

可见,能救回杜家小郎君,他们也很高兴。

好不容易,那昏迷的少年被放倒在杜宅前院的庑廊下。

他看起来十五岁左右,生得一副极好的相貌,五官精致,虽是闭着眼也能让人感到气质不俗。

只是身上只穿着单衣,脖子上还有淤青,显然被人狠狠掐过。

“我儿……”

卢丰娘大哭着扑上前,定眼一看,嘴里的呼喊却是硬生生停住了。

她愕然片刻,讶道:“这不是我儿啊。”

“这不是杜家郎君吗?”

两个魏家的奴仆面面相觑。

“这怎能不是杜家郎君?我们捡到时……”

忽然,大门处一阵嘈杂。

全瑞匆匆赶回来,招呼着一个奴仆将背上的少年放倒。

“快,先放倒,掐人中。”

这次被带回来的少年很快便醒了,从廊上坐起。

他今年正是十五岁,与卢丰娘一样,长得一张大圆脸、塌鼻梁、小眼睛,虽不算太丑,却有种畏畏缩缩的气质。

此时他仿佛从恶梦中惊醒,浑身都在打颤,嘴里还在喃喃着什么。

“我儿?”卢丰娘推开旁人,定眼一看,大哭道:“这才是我儿!”

“五郎,没事吧?”

“……”

人群后面,有个青衣奴仆探头一看,懊恼地一拍自己的额头。

“唉,这个丑的才是杜五郎。”

魏家的管事连忙拉开这个冒失货,向卢丰娘告了罪,领人离开了杜家前院。

“嘴上没门吗?非得当面说。”

“叔,我把那个俊的从平康坊一路背过来呢。”

“连是谁都不知,怪得谁来?你也不先找全瑞辨认清楚。”

“那还不是为了……多领些赏钱吗。”

“说来,杜家娘子还真是一枚钱都不赏。”

“抠搜。”

说话间,他们停下脚步。

只见巷子里放着一具由蒲席包裹的尸体,血从蒲席间渐渐淌出来,将积雪染出一片殷红。

“真死了人了?”

“杜五郎身边的小厮,听说名叫端砚,被吉大郎活活打死的,杜五郎这才吓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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