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被打伤对方责任 (赣县一对邻居闹矛盾)

邻里纠纷引起的打架轻微伤案件,邻里纠纷被打伤对方责任

邻里矛盾致伤害 巡回审理纠纷解

邻里纠纷引起的打架轻微伤案件,邻里纠纷被打伤对方责任

和睦健康的邻里关系,对于家庭和谐、社会和谐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日,赣县区人民法院沙地法庭把法庭“搬进”村委会,在沙地镇坳上村巡回审理了一起因邻里矛盾引起的健康权纠纷,经法官悉心调解,疏通当事人思想,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康某与被告熊某系邻居,2019年5月11日,因公路修路碎石堆放问题产生矛盾,后引发肢体冲突,造成康某眼部受伤住院治疗。经江西赣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康某眼部伤势级别为轻微伤,后熊某被赣州市赣县区公安局执行拘留五日。因康某的费用赔偿问题,经坳上村委会、沙地镇综治中心多次组织调解无果,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熊某赔偿医药费等费用共计7109.20元。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赔偿金额虽不大,健康权纠纷事实也很清楚,但此类案件属于典型的农村邻里纠纷,以巡回审理的方式处理不仅能方便双方当事人诉讼,对其他村民也能起到一定的宣传警示作用,于是决定把法庭“搬进”村委会,现场开庭解决矛盾。

2019年9月6日,经法庭巡回审判调解,承办法官不断深挖双方打架背后的原因,并分开做康某与熊某的思想工作,耐心阐明案件事实,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劝导双方理性处理相关土地权属等争议,促进和睦相处。最终熊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赔偿康某的损失,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由熊某一次性赔偿康某各项损失5000元。次日,熊某便将5000元赔偿款赔付给了康某,至此,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来源:赣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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