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加拿大留学,应该好好学习,否则有可能被拒绝入境。附官方指引

曾经,我苦口婆心,告诉孩子们正常的学业状态很重要!《“如果留学,你不是来学习,你想来干嘛?”》《在加拿大“混日子”的日子结束了!》其中,已经提醒,加拿大移民局已经对在读国际学生的出勤采取严格的管理,由学校上报学生出勤率来衡量其学习状态,也借此审定其学签续签是否被通过。大量例子证明,学生在加拿大如果学习状态不理想,例如,频繁换学校,学业无缘无故停顿,都导致续签被拒签。而一直以来,都有个别案例,因为学生学习“不积极”,而被拒绝入境的。

来加拿大留学,应该好好学习,否则有可能被拒绝入境。附官方指引

今天我看到移民部一份通知,貌似强调了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 (CBSA)对学习许可有延伸的管理责任,看来就是加拿大进一步强化国际学生在加拿大认真学习的一种手段!具体的官方条款在9月26日做了更新,内容有点长,大家可以点击原文,看官网的详情,我整理一些要点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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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加拿大留学,应该好好学习,否则有可能被拒绝入境。附官方指引

评估学习许可有效的条件

根据《加拿大移民和难民保护条例》(IRPR)第220.1(1)款,加拿大的学习许可持有者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 在Designated Learning Institution,简称DLI(指定名单的学习机构)注册,并在指定注册的学习机构学习,直至完成学业。
  • 他们应积极参与他们的课程和完成学习计划。

共有四个方面:

1、评估学习许可有效的条件

来加拿大留学,应该好好学习,否则有可能被拒绝入境。附官方指引

工作人员在评估国际学生是否符合其学习许可条件时,应作出最佳判断,并考虑所有相关因素。

1)在Designated Learning Institution(指定学习机构DLI)注册,从2014年6月1日起或之后申请学习许可的外国人必须在DLI指定学习机构学习。如加拿大移民法R220.1(2)小节所述,如果学习机构在颁发学习许可后失去其指定地位,学生可以:继续在该院校学习,直至其学习许可失效,或者转至另一所有效的DLI学习机构学习。但是,学生不能申请学习许可的更新,以延长他们在已失去指定地位的机构的就读时间。

2)何谓Actively pursuing studies 积极学习 ?自2014年6月1日起,所有学习许可持有者在加拿大期间必须积极学习他们的课程或项目。在评估学习许可持有人是否符合“积极学习”的条件时,工作人员应考虑以下情况:

A.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

B. 完成学业的进度

C.更换机构或更换同一机构的学习项目

D. 离开了学业(Leave from studies)

E .延期入学

F.学校关闭

G.身份的改变

H.全日制学生的配偶或“加拿大普通法”(所指的)伴侣(C42)

I.全日制学生的子女

J.在任何学习休假期间不得在校内或校外工作

K.在任何学习假期期间,不允许实习和带薪实习

(特别介绍一下A、B、D三点)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从加拿大移民移民部(IRCC)的角度来看,学生至少必须在他们的DLI学习机构有非全日制学习的身份,才能被视为是积极学习的状态。

完成学业的进度 ,学生应该能够证明他们在学习计划规定的时间内朝着完成课程的方向取得了合理的进步。

来加拿大留学,应该好好学习,否则有可能被拒绝入境。附官方指引

离开了学业 ,在加拿大期间,学生可能被要求或希望请假。为了评估学生是否积极学习,从加拿大学习项目中任何休假都不应超过休假开始之日起的150天,并且须得到他们的DLI学习机构的批准。如果学生在150天内没有复学,(移民局)应该做以下手续:更改学生的身份(即从学生身份更改为访客身份或工人身份);或者要求他们离开加拿大。如果他们不改变他们的逗留加拿大的身份或离开加拿大,他们将被视为不符合他们的学习许可有效条件。

如果学生在学习期间在加拿大休过多次假,签证官应该考虑学生请假的原因。如果多个假期似乎不符合学生在课程或课程规定的时间内朝着完成课程或课程取得合理进展的预期,官员可以确定学习许可证持有人不满足积极攻读课程或课程的条件。国际学生 请假理由 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例子:

  • 疾病或受伤
  • 怀孕
  • 家庭突发事件
  • 家庭成员死亡或患重病
  • 在同一所学校内,在固定休息假期外,改变学习计划
  • 被开除或被停学(视严重程度而定)
  • 迟期学习课程开学日期

Note: In all deferral cases, students should obtain an updated letter of acceptance from the DLI.(注意:在所有延期的情况下,学生必须从DLI处获得最新的录取通知书。)

2、符合(学习许可有效)规则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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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第R220.1(4)款的规定,学习许可证持有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他们已遵守第R220.1(1)款所规定的学习许可条件,如学生因下列原因之一而要求提供证据:官员有理由相信许可持有人没有遵守或没有遵守其学习许可上的一项或多项条件;该官员通过审查材料,作为对学生是否遵守学习许可有效的条件进行总体水平的随机评估。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官员注意:第R220.1(4)款规定的权力不再局限于在入境口岸执行的职能,现在指定边境服务官员、内陆执法官员和地区项目官员均有此职能。

2)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的海关人员可能要求学生出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材料:

  • 学校出具的确认入学情况的正式文件
  • 学校出具确认学生请假原因和批准日期的正式文件
  • 学校出具确认学生正式退出某一机构或课程的日期的正式文件
  • 学校出具确认学生被停学或开除的日期的正式文件
  • 学校出具的确认学生退学日期的正式文件
  • 最新的和过往的成绩单
  • 个人推荐信(比如教授的推荐信)
  • 医生出具证明医疗需要和所需休假时间的证明
  • 证明学校已停止运作和不再提供课程或项目的文件或信件
  • 任何由官员自行决定附加的和相关文件

3、不符合(学习许可有效)规则的处理

不遵守学习许可有效条件或从事未经授权的工作或学习,也可能根据加拿大IRPA和IRPR条款,对学生未来申请产生负面影响。例如,根据第R221条和第R200(3)款的规定,在停止未经批准的工作或学习或未能遵守条件之后,在6个月之后才能签发后续的学习许可或工作许可。

4、可以豁免的情况 (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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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关于学习许可有效性的更新,补充了关于加拿大边境局(CBSA)的 相关权限的说明,以往,我们都认为这些都仅仅是移民局的事情,现在看来边境局也参与其中!那么接下来,如果你没有好好学习,或许入境加拿大时就已经被阻拦在口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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