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是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合法权益常常受到侵犯,但是又不知道怎样去维权,只知道生闷气,吃了哑巴亏,那么作为消费者,遇到下面情况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

01 商场打折商品,有质量问题到底能不能退?
很多商场在进行打折活动时都会打出 “打折商品,概不退换” 的声明,这样是不是商家的一切质量保证义务就可以免除了?那如果消费者买到了有瑕疵的打折商品,能不能要求商家退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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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一旦售出,不予退还”早已被认为是典型的格式条款,因此即使贴着这样标识的商家,其质量保证义务也不可以免除。 根据《消法》第24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即使消费者买到有瑕疵的打折商品,也可以要求商家退换。当然消费者事先明知或销售员告知商品有瑕疵,消费者仍决定购买的商品除外。
02 店里买的衣服不给换怎么办?
有不少消费者反应:去店里买衣服,店家说好的不合适可以换,结果过了几天拿回去(没有洗过,没有拆标签),店家不给换了,请问能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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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七天无理由退货”只适合于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的商品。而在实体店购买的商品在不符合质量要求时,消费者才可以依照国家规定退货、更换或修理。
但既然该店家与你承诺若衣服不合适可以换货,那么你可依照约定、换货时限进行退货。建议你先与店家协商,协商不成, 可提供相关凭证等证据(口头协议也需要有证据,以便维权) 向实体店所在地消委会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