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退休人员咨询,因缺少资料不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因缺少证件不能办理退休怎么办?
其实社保局让参保者提供的资料或证件中,好多都不是归档资料,而是参保者可以自行保管的证件,但只可惜,这些证件都被参保者们忽视了,没有好好保存,所以才导致真正用到的时候,却找不到。
也正是因为如此,今天才想在这里提醒大家,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注意收藏和保管好如下证件:
① 工作证
工作证首先可以证明参保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还可以证明参保者最初参加工作的时间,因为工作证上会注明参保者每个阶段的任职时间,而且工作证上是有单位公章的。
② 工会会员证
工会会员证也是可以证明参保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因为工会会员证上有入会时间和单位工会公章。
③ 劳动保险手册
劳动保险手册上会记载参保者最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可以证明参保者所在地建立个人账户的时间,可以用做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辅助资料。
因为正规的劳动保险手册上,是盖有社保局公章的,但在当时,不叫社保局,叫社保公司。
④ 特殊工种上岗证
特殊工种上岗证可以证明参保者从事特殊工种的最初时间,可以在认定特殊工种时使用。
⑤ 出门证
出门证也可以作为认定参保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如果参保者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补缴社保费时,可以出具出门证做为认定参保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除上述说到的证件以外,其实在现实工作中,还有很多随时发生的资料,是参保者可以自行保管的。
像在工作场地拍的照片,工作中的照片等等,都可以作为资料随时收藏好,以备万一需用,特别是办理退休和证明参保者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时,参保者如果能及时出具上述证明资料,参保者就会少走很多弯路,参保者的问题就会得到及时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