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以往的指南及实际的工作中,对于二级及二级以上的高血压,也就是血压大于等于160/100的成年高血压患者,无论年龄大小,在提供生活方式干预的同时,都应立即给予降压药物治疗;对于血压在140/90~159/99的1级高血压,只要具有下列情况中的1种就应启动降压药物治疗:(1)靶器官损害;(2)心血管病;(3)肾脏疾病;(4)糖尿病;(5)10年心血管病风险≥10%;但是,很多高血压患者,在确诊高血压后,并没有按医生的要求进行、肝肾功能、 血脂、血糖、糖化血红蛋白(HbA1C)、尿常规、尿微量白蛋白、 尿肌酐,尿白蛋白/尿肌酐比值和12导联心电图检查、眼底检查、心脏和肾脏彩超、肾上腺CT等相关的检查,因此不知道他是否有靶器官损害,是否存在糖尿病、心血管疾病,也没有做心 血管疾病风险评估;而且即使进行心血管疾病风险评估,在基层,也因为医生态度、医生的水平不一样,所使用的的评估方法不一样,得出的结论也不完全一致;很多情况下,只是根据血压还没有超过160/100,就没有给予降压治疗。对于单纯的1级高血压,也就是血压在140/90~159/99的,没有基础疾病,也没有任何心血管危险因素的患者,并没有给出明确药物治疗的建议,而只是提倡生活方式的调整,而实际上,能够认真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而满意控制血压的并不多,因为这些没有危险因素的高血压患者,他们本身的生活习惯就比较好,没有太多的改善空间;也有的建议这些单纯的1级高血压患者,通过生活方式调整3~6个月,如果仍然不能满意控制血压,建议药物治疗;因此,对于1级高血压患者,存在着很多模糊的空间,病人也存在着侥幸心理,总是给自己找各种理由来拒绝药物治疗,其实很多时候是错失了控制高血压的最佳时机,导致疾病的发展;但是2021年8月份,世界卫生组织首次发布了高血压治疗指南,明确建议:

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 ,也就是血压≥140 /90 mmHg的患者,都应进行药物降压治疗;给予药物治疗的时间,最迟不能超过确诊后4周; 如果血压≥160/100 mmHg , 或伴有靶器官损害的高血压患者,应立即开始治疗; 同时建议:对于具有 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合并糖尿病或慢性肾病的患者,或者心血管疾病高风险的患者,即使收缩压在130~139,还未达到高血压的诊断标准,也应接受降压药物治疗; 对怀疑或确诊的高血压患者,应进行相关的检查和心血管疾病风险评估,以了解是否合并心脏、肾脏、眼底等靶器官损害,是否合并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肾病等基础疾病;排除一些继发疾病引起的高血压;了解患者具有哪些危险因素;以便在控制高血压的同时,控制各种危险因素、治疗合并的疾病,以降低患者的整体心血管疾病风险;但是,做各种检查和心血管疾病风险评估,都不能延迟或延误对高血压的治疗; 在进行降压药物治疗时,指南建议在噻嗪类、普利类/沙坦类和长效地平类,这三类降压药药中选择一种;并建议初始治疗时,就采用联合治疗,尤其是基线收缩压比目标收缩压血压≥20 mmHg,或基线舒张压比目标舒张压≥10 mmHg时,联合治疗更有价值;比如血压≥160/100,或者血压≥140/90,但同时合并靶器官损害或合并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肾病等,起始治疗就应该两种、甚至三种药物的联合治疗,以便更好地控制血压达标并保护靶器官;

总结 :当确诊高血压的时候,如果血压≥160/100,应该立即给予治疗,如果此时没有进行任何检查,可以先选择钙离子拮抗剂;治疗的同时,给予相应的抽血化验、小便检查及心电图等其他检查;待检查结果出来之后再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如果血压≥140/90,可以先进行相关的检查,但不能因为检查而延迟启动治疗的时间,治疗时间最迟不要超过确诊后的4周;确诊高血压,即收缩压≥140,和(或)舒张压≥90,就应该及时降压治疗,最迟不要超过确诊后4周,无需再观察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