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一直在听老舍。老舍的书按说超级熟悉,从小学中午一放学,就拧开收音机边吃饭边听长篇小说连播,过一遍《四世同堂》,《茶馆》上大学现代文学课过一遍《二马》、《赵子曰》,《正红旗下》、《月牙儿》、《阳光》然后陆续看电影看人艺的戏又过一遍《茶馆》、《我这一辈子》、《骆驼祥子》、《龙须沟》、《四世同堂》……中间有重叠,很多本书是视听各过一遍,这么密集包抄下,最近我发现居然没看过老舍的长篇《离婚》。
用微信读书连听带看了遍《离婚》,不过瘾,又把《正红旗下》、《月牙儿》和《阳光》重新过了遍,有老舍的书陪着,每天都觉得有滋有味,那种文字和人性的醇厚,幽默蔫坏,乐不可支,却又悲从中来的滋味,唯有老舍。
作为二代北京移民,虽然出生长大在北京,但论口音和对风俗习惯的熟悉度,我算不上老北京。我对老舍书中描述的北平和人物,并不是那种让人怦然心动的对应性的熟悉。唯一比较贴近的经验就是一两岁的时候,在姑姥姥家住过几年。姑姥姥一家人在旗,他们都无比疼我,每天用油炸混沌把我宠成小肥婆。但由于特殊历史时期,政治高压压倒一切,人性被消磨支离破碎,关于老北京尤其旗人天大规矩和讲究并无缘接触,长大后看老舍的书,文学把更多的民族性阐述清楚了,在依稀隔着岁月遥想童年的姑姥姥家日常,好像是能对上。

《正红旗下》是老舍留下的最后的自传体小说,老舍生前有三部小说写作计划,第一部是写自己的家史,第二部写从扬州和苏州被拐到“八大胡同”的风尘女子,第三部写天桥文化,王公贵族、遗少遗老玩蟋蟀、斗蛐蛐、勾心斗角、欺诈贫民的故事。可惜以自己出生长大为时间轴的第一部,刚刚写到洋人势力中国魔幻渗透,定禄定大爷请牛牧师吃饭魔幻周旋的时候,也就是“我”刚刚满周岁的时候,戛然而止。正是大清朝要完没完,洋人觊觎门户国运命悬一线前夕。
当时的旗人已经风光不再,用大姐夫的话说,是“别的不行,吃喝玩乐数第一”,他们中的大多数,每月领着一份或几份钱粮,在赊账买好吃的与遛鸟逗蝈蝈中度过。春节到了,将房契抵押出去,也要把北京城所有景点玩遍。群体性债多了不愁,劳动最丢人,当自家门前的赊债“鸡爪子”记号太多、债主们已经堵着门要求还钱时,他们就用响亮尊贵的京腔斥责他们,“欠了日子欠不着钱!”老舍的老北京腔,我虽然没有,但是在阅读的时候,还是能大脑自动合成出来的,到底有人艺的戏打底子。
老舍投太平湖自杀,留下这本没写完的书,以及想象万千,无比惋惜。继而庆幸,因为再往下写,在那样的时代,水土保持太难。
读的时候,实在忍不住一直在抄写和拷贝黏连,对如此完美的文字,分享是最大的敬意。

写玩:
“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生命就这么沉浮在有讲究的一汪死水里。以大姐的公公来说吧,他为官如何,和会不会冲锋陷阵,倒似乎都是次要的。他和他的亲友仿佛一致认为他应当食王禄,唱快书,和养四只靛颏儿。
无论冬夏。
他老人家总提着四个鸟笼子。
里面呢,是两只红壳儿,两只蓝靛壳,他不养别的鸟,红蓝壳雅俗共赏,恰合佐领的身份。
只有一次啊,他用半年的俸禄换了一只雪白的麻雀,不幸在白麻雀的声誉刚刚传遍九城的大茶馆之后,也不知道怎么就病故了。
所以后来啊,他即使看见一只雪白的老鸹,也不再动心了。
……
大姐丈不仅满意他的‘满天飞元宝’,而且情愿随时为一只鸽子而牺牲了自己。”
这段是写“我”大姐的公公,官拜佐领,完全不会骑马射箭,你要跟他讨论武功,他总有办法把话题转移到养鸟的技术上去。还是这位老爷子,他挨打扮起来能跟阎王奶奶媲美的暴躁太太训斥的时候,还能瞅准了空,给太太登各力格楞地奏乐,他把对艺术的爱好融入到生活的所有缝隙中。
这样的人物,在茶馆和四世同堂里都有。旗人是玩心最大的民族,无法现象他们200年前入关时候的马背民族的彪悍和骁勇。

《正红旗下》手稿
写风俗人物
“在我降生的时候,父亲正在皇城的什么角落值班。男不拜月,女不祭灶,自古为然。姑母是寡妇,母亲与二姐也是妇女;我虽是男的,可还不堪重任。全家竟自没有人主持祭灶大典!
姑母发了好几阵脾气。她在三天前就在英兰斋满汉饽饽铺买了几块真正的关东糖。所谓真正的关东糖者就是块儿小而比石头还硬,放在口中若不把门牙崩碎,就把它粘掉的那一种,不是摊子上卖的那种又泡又松,见热气就容易化了的低级货。她还买了一斤什锦南糖。这些,她都用小缸盆扣起来,放在阴凉的地方,不叫灶王爷与一切的人知道。她准备在大家祭完灶王,偷偷地拿出一部分,安安顿顿地躺在被窝里独自享受,即使粘掉一半个门牙,也没人晓得。可是,这个计划必须在祭灶之后执行,以免叫灶王看见,招致神谴。哼!全家居然没有一个男人!她的怒气不打一处而来。
幸而大姐及时地来到。大姐是个极漂亮的小媳妇:眉清目秀,小长脸,尖尖的下颏像个白莲花瓣似的。不管是穿上大红缎子的氅衣,还是蓝布旗袍,不管是梳着两把头,还是挽着旗髻,她总是那么俏皮利落,令人心旷神怡。她的不宽的腰板总挺得很直,亭亭玉立;在请蹲安的时候,直起直落,稳重而飘洒。只有在发笑的时候,她的腰才弯下一点去,仿佛喘不过气来,笑得那么天真可怜。亲戚、朋友,没有不喜爱她的,包括着我的姑母。只有大姐的婆婆认为她既不俊美,也不伶俐,并且时常讥诮:你爸爸不过是三两银子的马甲!
大姐婆婆这个气派是那么大,讲究是那么多,对女仆的要求自然不能不极其严格。
她总以为女仆都应当以身殉职,进门儿就得累死。自打娶了儿媳妇儿,干脆就不用女仆了。
而把一个小媳妇儿当成十个女仆来用了。
大姐两板头往往好几天都不敢拆散了,就那么带着那小牌鹿似的家伙睡觉,因为梳头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呢,万一婆婆已经起床啦,大声的咳嗽着啊,而大姐还没梳好了头,过去请安,那就是一行大罪,比大姐还得在天,没亮就起来上街啊,给婆婆去买那个热油条和马蹄儿烧饼。”
这笔力,短短一段,把爸爸的兢兢业业,姑母的跋扈自我,大姐婆婆对儿媳妇的狠,二姐的老实,大姐的俏丽和难处都描摹得见字如面。

话剧《正红旗下》剧照
写大清气数:
“二哥在得一双青缎靴子或几两银子的报酬而外,还看明白:怪不得英法联军直入公堂地打进北京,烧了圆明园!凭吃几份儿饷银的寡妇、小罗锅、小瘸子,和像大姐公公那样的佐领、像大姐夫那样的骁骑校,怎么能挡得住敌兵呢!他决定去学手艺!是的,历史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总会有人,像二哥,多看出一两步棋的。”
二哥在书中是一个有先进性的人物,是圆润通透那种先进,不是要革命要切割的那种先进,他心地好,也维护满族规矩的,在家里是润滑剂一样的人物,他在家里哄得了难伺候的姑奶奶,热心帮着穷亲戚对付满月酒,虽然老爸是大清官员,他自己也补了缺,但还去学油漆手艺,他应对未来的不缺确定性,是让自己多一条路,肯学肯干一般旗人不肯干的手艺活,他会打牌,懂养花遛鸟,但是绝不沉迷这些,脑子始终是清楚的。《正红旗下》在他想帮王掌柜的,找定大爷说和二手洋人势力对规矩本分生意人的威胁,戛然结束。不知道老舍如果写下去,二哥的命运走向是什么,抑或老舍卡在这里完全写不下去了。
用词:
“二姐不管是谁,见面就先请安,后倒茶,非常紧张。她的脸上红起来,鼻子上出了点汗,不说什么,只在必要的时候笑一下。因此,二哥给她起了个外号,叫“小力笨”。”
书开头,写到祭灶王爷那天家中没有男丁主持,姑姑大发脾气那段,第一次提到二姐: “我二姐是个忠厚老实的姑娘,空有一片好心,而没有克服困难的办法。姑母越发脾气,二姐心里越慌,只含着眼泪,不住地叫:‘姑姑!姑姑!’”
从小我们一天到晚管这个叫小立本儿,管那个叫小立本儿,尤其谁的名字里如果有个力(立、莉),那完,必定被叫小立本儿。我完全不知道是哪三个字,是什么意思。看老舍的书才知道是“小力笨”这三个字,笨笨出力气那种,这一对照,兢兢业业能力有限态度勤勉老老实实的二姐,真是“小力笨”代言没谁了。
写景儿:
“这一年,春天来的较早。在我满月的前几天,北京已经刮过两三次大风。是的,北京的春风似乎不是把春天送来,而是狂暴地要把春天吹跑。在那年月,人们只知道砍树,不晓得栽树,慢慢地山成了秃山,地成了光地。从前,就连我们的小小的坟地上也有三五株柏树,可是到我父亲这一辈,这已经变为传说了。北边的秃山挡不住来自塞外的狂风,北京的城墙,虽然那么坚厚,也挡不住它。寒风,卷着黄沙,鬼哭神号地吹来,天昏地昏,日月无光。青天变成黄天,降落着黄沙。地上,含有马尿驴粪的黑土与鸡毛蒜皮一齐得意地飞向天空。半空中,黑黄上下,渐渐混合,结成一片深灰的沙雾,遮住阳光。太阳所在的地方,黄中透出红来,像凝固了的血块。
风来了,铺户外的冲天牌楼唧唧吱吱地乱响,布幌子吹碎,带来不知多少里外的马嘶牛鸣。大树把梢头低得不能再低,干枝子与干槐豆纷纷降落,树杈上的鸦巢七零八散。甬路与便道上所有的灰土似乎都飞起来,对面不见人。不能不出门的人们,像鱼在惊涛骇浪中挣扎,顺着风走的身不自主地向前飞奔;逆着风走的两腿向前,而身子后退。他们的身上、脸上落满了黑土,像刚由地下钻出来;发红的眼睛不断流出泪来,给鼻子两旁冲出两条小泥沟。”
我依稀还记得北京的大风天儿,风大得能把人刮飞,站都站不稳,行人被吹成一只只大虾米,小时候每天回到家,鼻子里面都是黑黢黢的。多年没在北京过冬了,不知道现在还有那样的大风没有。
“八月未完,九月将到,论天气,这是北京最好的时候。风不多,也不大,而且暖中透凉,使人觉得爽快。论色彩,二八月,乱穿衣,大家开始穿出颜色浓艳的衣裳,不再像夏天的那么浅淡。果子全熟了,街上的大小摊子上都展览着由各地运来的各色的果品,五光十色,打扮着北京的初秋。皇宫上面的琉璃瓦,白塔的金顶,在晴美的阳光下闪闪发光。风少,灰土少,正好油饰门面,发了财的铺户的匾额与门脸儿都添上新的色彩。好玩鸟儿的人们,一夏天都用活蚂蚱什么的加意饲养,把鸟儿喂得羽毛丰满,红是红,黄是黄,全身闪动着明润的光泽,比绸缎更美一些”
这就是老舍最爱的是北京的秋天,他说“秋天一定要住北平。天堂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但从我的生活经验去判断,北平之秋便是天堂。” 北京人到了秋天,面对金色银杏,再赶上如洗蓝天,常常说,北京又是老舍的北平了。
我都想不起来,上一次见到北京的秋天,是哪一年了。


网上盗了两张北京的秋天,眼睛都看潮了。
说宗教
“ 一个比别的民族都高着一等的旗人若是失去自信,像多老大这样,他便对一切都失去信心。他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可怜的人,因而他干什么都应当邀得原谅。他入洋教根本不是为信仰什么,而是对社会的一种挑战。他仿佛是说:谁都不管我呀,我去信洋教,给你们个苍蝇吃。他也没有把信洋教看成长远之计;多咱洋教不灵了,他会退出来,改信白莲教,假若白莲教能够给他两顿饭吃。
牛牧师在国内就传过道,因为干别的都不行。他听说地球上有个中国,可是与他毫无关联,因而也就不在话下。自从他的舅舅从中国回来,他开始对中国发生了兴趣。他的舅舅在年轻的时候偷过人家的牲口,被人家削去了一只耳朵,所以逃到中国去,卖卖*片鸦**什么的,发了不小的财。发财还乡之后,亲友们,就是原来管他叫流氓的亲友们,不约而同地称他为中国通。在他的面前,他们一致地避免说“耳朵”这个词儿,并且都得到了启发——混到山穷水尽,便上中国去发财,不必考虑有一只还是两只耳朵。牛牧师也非例外。他的生活相当困难,到圣诞节都不一定能够吃上一顿烤火鸡。舅舅指给他一条明路:“该到中国去!在这儿,你连在圣诞节都吃不上烤火鸡;到那儿,你天天可以吃肥母鸡,大鸡蛋!在这儿,你永远雇不起仆人;到那儿,你可以起码用一男一女,两个仆人!去吧!”
于是,牛牧师就决定到中国来。作了应有的准备,一来二去,他就来到了北京。舅舅果然说对了:他有了自己独住的小房子,用上一男一女两个仆人;鸡和鸡蛋是那么便宜,他差不多每三天就过一次圣诞节。他开始发胖。
对于工作,他不大热心,可又不敢太不热心。他想发财,而传教毕竟与贩卖*片鸦**有所不同。他没法儿全心全意地去工作。可是,他又准知道,若是一点成绩作不出来,他就会失去刚刚长出来的那一身肉。因此,在工作上,他总是忽冷忽热,有冬有夏。在多老大遇见他的那一天,他的心情恰好是夏天的,想把北京所有的罪人都领到上帝面前来,作出成绩。在这种时候,他羡慕天主教的神甫们。天主教的条件好,势力厚,神甫们可以用钱收买教徒,用势力庇护教徒,甚至修建堡垒,藏有枪炮。神甫们几乎全像些小皇帝。他,一个基督教的牧师,没有那么大的威风。想到这里,他不由地也想起舅舅的话来:‘对中国人,别给他一点好颜色!你越厉害,他们越听话!’好,他虽然不是天主教的神甫,可到底是牧师,代表着上帝!于是,在他讲道的时候,他就用他的一口似是而非的北京话,在讲坛上大喊大叫:地狱,魔鬼,世界末日……震得小教堂的顶棚上往下掉尘土。这样发泄一阵,他觉得痛快了一些,没有发了财,可是发了威,也是一种胜利。”
这本书永远地停滞在多大爷和牛律师出场后不久,多大爷代表稀里糊涂信教的人,牛牧师代表不知所以传教士,这的两股人,是撬动大清大厦倾倒的民间荒唐前驱部队。
再看看一些像圆溜溜发光珠子一样的绝妙句子:
“在那年月,一位大姑子而不欺负兄弟媳妇,还怎么算作大姑子呢?”
“据看过阎王奶奶的人说:当阎王奶奶打扮起来的时候,就和盛装的大姐婆婆相差无几。”
“他一看到别人为生活发愁着急,便以为必是心田狭隘、不善解脱。”
“我同皇太子还是婴儿的时候大概差不多,要吃饱了才能乖乖地睡觉。”
“牧师专收有罪的人,正好想买破烂的专收碎铜烂铁。”
“我”的姑母给了二姐一块从重阳放到除夕的花糕,“古色古香”。
老白姥姥给“我”洗三,用一根大葱打“我”的脑袋,还念念有词,“一打聪明,二打伶俐!”果真见效,“我有时的确和大葱一样聪明。”
“大姐婆婆一早起来就“计划着先跟老头子闹一场”,结果老头子先出去了,“老太太扑了个空,怒气增长了好几度,赶快拨转马头,要生擒骁骑校(她的儿子)。”
后面的私货:
我本来是想写《离婚》的,《正红旗下》是预备提几嘴当过门儿,结果大家也看到了,成了这。就怪自媒体写字太自由,没人要求主题,就不存在跑题,所以跑题跑得理直气壮。又让大家眼睛受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