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物品在餐厅丢失需要赔偿 (顾客在餐厅吃饭东西丢了谁赔)

基本案情

小王带着孩子去某饭店吃饭庆祝孩子生日,吃饭的过程中,小王随手将手提包放在了身边的空位子上,觉得手提包就在自己身边应该很安全。但是当吃完饭准备结账的时候,她却发现手提包的拉链被打开了,里面的钱包连同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贵重物品全部都不见了。小王当即找到饭店经理,要求饭店经理帮忙寻找丢失的财物并要求饭店赔偿其相应的损失。但是饭店经理提出,饭店已经在顾客就餐时提示顾客“保管好自己的随身财物,如有丢失,概不负责”,小王随身的手提包应该自己看管好,现在发生丢失财物的事情,与饭店无关,饭店可以帮助小王寻找财物,但不会对小王作出任何赔偿。

小王能否就丢失的财物要求饭店帮忙寻找并给予相应的赔付?

顾客在饭店遗失贵重物品怎么处理,餐厅丢失物品怎么赔偿

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提醒

小王在饭店就餐时丢失的财物可以要求饭店帮忙寻找,但是饭店没有赔付的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也就是说,经营者在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时,有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经营者都必须无条件地对顾客随身携带的物品承担保管义务。通常情况下,法律或相关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饭店将为顾客保管财物,而且顾客在用餐时,饭店工作人员也并没有为顾客保管财物的义务。事实上,顾客随身携带的财物在自己视力所及的范围之内,保管自己的财物是人之常情,这一点对于饭店来说也是一种惯常做法。因此,饭店既没有违反法定义务,也没有违反约定义务无须就顾客丢失的财物进行赔偿。

饭店属于公共场所,人流量比较大,虽然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过程中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但是如果要求饭店对每一位顾客随身的财物都尽到保管义务,显然不符合常理。

在上面的案例中,饭店在顾客就餐时已经作出提示“请顾客保管好自己的随身财物,如有丢失,概不负责”,很明显该饭店已经尽到提醒义务,不存在过错。因此,本案中饭店不应对顾客随身携带财物的丢失承担责任。但是顾客可以请求饭店通过询问服务人员、查找监控录像等方法帮忙寻找。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或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作为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随身财物是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