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乙肝病毒后,其实,乙肝病毒携带者一般不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在这个阶段,一方面,乙型肝炎病毒并不直接损害肝脏;另一方面,人体的免疫系统也不会对病毒发起攻击。这种相对稳定状态表现为肝功保持正常,此时进行抗病毒治疗(尤其干扰素治疗)难以取得较好效果。 一旦人体的免疫系统开始识别并对肝细胞内的病毒进行清除时,两者斗争的结果即肝炎发作,表现为肝功能异常如转氨酶的升高等。因此,转氨酶的升高虽非好事,但却能反映出人体正在对乙型肝炎病毒进行免疫清除。此种情况下,应积极开始抗病毒治疗,一般当患者的转氨酶升高至正常值上限的2倍以上时,开始抗病毒治疗效果最好,而转氨酶轻度异常时使用干扰素,抗病毒治疗的疗效较差。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一定要及时到正规的专科医院或科室进行规范化治疗,不能根据自己的理解自行采取治疗措施,因为每个人的情况千差万别。

抗病毒治疗的适应证主要根据血清HBV DNA水平、血清ALT和肝脏疾病严重程度来决定,同时结合患者年龄、家族史和伴随疾病等因素,综合评估患者疾病进展风险后决定是否启动抗病毒治疗。动态的评估比单次的检测更具有临床意义。推荐接受抗病毒治疗的人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HBV DNA水平:HBeAg阳性患者,HBV DNA ≥20 000 IU/ml;HBeAg阴性患者,HBV DNA ≥ 2000 IU/ml;ALT水平:一般要求ALT持续升高≥2×ULN;如用干扰素治疗,一般情况下ALT应≤ 10×ULN,血清总胆红素应<2×ULN。对持续HBV DNA阳性、达不到上述治疗标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疾病进展风险较大,可考虑给予抗病毒治疗:明显的肝脏炎症(2级以上)或纤维化,特别是肝纤维化2级以上;ALT持续处于1 × ULN至2 × ULN之间,特别是年龄> 30岁者,建议行肝组织活检或无创性检查,明确肝脏纤维化情况后给予抗病毒治疗(B2);ALT持续正常(每3个月检查1次),年龄>30岁,伴有肝硬化或HCC(肝细胞癌)家族史,建议行肝组织活检或无创性检查,明确肝脏纤维化情况后给予抗病毒治疗;在肝硬化的客观依据时,无论ALT和HBeAg情况,均建议积极抗病毒治疗。
参考文献:
1.黎国器,符剑锋.病毒性肝炎防治问答.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2003;220.
2.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中国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科普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58-59.
3.中华医学会肝病学会,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会. 中国肝脏病杂志(电子版).2015;7(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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