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一招儿帮你轻松解决

有些夫妻离婚后,孩子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却因为种种原因,找各种理由、 想尽各种办法不让另一方去看孩子

事实上,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得到抚养权,相应的 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得到探视权(探望权)。

双方可以就探视的时间、地点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在离婚协议里,这些都会写清楚。

前段时间,黄先生来律所进行咨询,经过询问了解到,黄先生与前妻因工作相识相恋,共同生育一子。婚后黄先生外出打工,前妻在家里带娃。前妻与公婆经常吵架,导致两个人感情破裂。

双方协议离婚,协议里写的很清楚: 孩子由前妻抚养,黄先生给付抚养费,每周六可以探望孩子一次。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一招儿帮你轻松解决

探望权是什么?通俗讲就是看孩子的权利,是指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也就是不与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 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与孩子见面、一起游玩、短时间一起生活的权利。

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探望权的行使可以 达成协议,包括探望的方式、具体的时间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后,前妻将孩子带回了娘家,之后便不让黄先生见孩子。黄先生很着急,十分想念孩子,想问问法律上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助他,让他看看孩子。

他说,现在前妻为了不让他看孩子,都搬家了,电话号码也换了,根本联系不上。

夫妻离婚,已经给子女带来了很大的伤害。《民法典》也规定,离婚后, 子女无论是由父亲抚养还是由母亲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一招儿帮你轻松解决

父母不应该为了自己的利益,拒绝对方探视孩子,给孩子带来二次的伤害。

像黄先生这种情况也是离婚后很常见的,那么离婚后,已经协商好探视时间、地点的,对方不履行,不让自己看孩子,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呢?

那我们来看看法律对于探视权是怎么规定的。

首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明确规定, 没有取得抚养权一方有看望子女的权利,探望时,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应该予以协助。

离婚后,未取得抚养权一方看望孩子是法律赋予的一种权利,是不能被剥夺的。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应该协助, 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是必须履行的。

其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六十八条 也明确规定, 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拒绝另一方看望孩子的,可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一招儿帮你轻松解决

可见,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探视孩子,法律是有解决办法的。在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中有关于探望权的约定或规定, 对方不协助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

黄先生在拓夫律所律师的帮助下,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不影响孩子的学习,现有生活的基础上,黄先生实现了自己的探望权。

夫妻离婚本就会对孩子有或多或少的伤害,即使夫妻关系结束了,但是双方依然是孩子的父母。母爱和父爱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是同等重要的。离婚后,双方应尽最大的努力,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而不是反目成仇,互相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