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绪十四年,苏州府常熟县发生了一则奇案。
常熟临江码头,有家米行,老板姓周,养了条老狗,平日里,这条老狗老实驯良,十分通人性,看门护院也是一把好手,这日,却将一个过路的担货郎咬得面目全非。
畜生当街咬人,这还得了!
常熟县衙审理了此案。
货郎在公堂之上,大声哀号,要邑令大人作主,他腿上和脸上各被咬掉了一块肉,鲜肉淋淋,惨不忍睹。
而另一边的周老板,则愁眉苦脸,一个劲地喃喃自语,怪哉,怪哉,这老狗平日温顺,分得清好赖,养它的这七八年,只发生过一起咬人之事,对方还是小偷。
县衙围观的吃瓜群众,也摇头晃脑,众说纷纭。
反正大家一致认为,这条老狗定然会被当街处死,然后,周老板也得放放血,赔付一大笔钱。
货郎都被咬得面目全非了,伤好了,脸也毁了,一露头,还没吭声,先把大姑娘小媳妇吓哭了,以后还做什么小生意?
周老板也做好了赔钱的准备。
那邑令大人姓冯,冯大人又问及狗的来历,以及日常习性。
周老板说,这狗也是当初在江边捡的,七年前,天寒地冻,他看到江边有条皮毛肮脏的狗子,对着江边狂吠,连续数日,都是如此。
他动了恻隐之心,喂脏狗吃的,又过几日,这条狗跟着他回了家。
他心想,既是有缘,那就留下吧。
自此之后,狗也成了米行一员。
这狗十分通人性,也乖巧得很,就是有个毛病,隔三差五,就会跑到江边,似有所盼。
哑巴畜生,又不会说话,谁也不知道它想些什么。
听了周老板所言,邑令点点头,又问受伤的货郎日常行程。
货郎一把鼻涕一把泪,说之前都在江对岸做买卖,近日听说常熟这边急需桃胶,便进了些货,原本想赚它几吊大钱,谁曾想,也是倒霉催的,刚把货担从肩膀放下,还没开张呢,就被这畜生咬了个七荤八素。

冯大人又问道:“你之前可曾到过常熟县,可曾与这畜生有甚过节?”
货郎的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没有,没有,之前不曾在贵地讨过生活!”
冯大人一边将老狗关入牢中,一边把货郎安排到医馆,择日再审。
周老板则继续回店经营。
却不想,数日之后,冯大人竟然判了货郎极刑……
此事闹得沸沸扬扬,惊动了整个苏州府。
待百姓了解前因后果之后,无不夸赞冯大人是青天老爷。
原来,退堂之后,冯大人亲自去看笼中老狗,那老狗虽说被打至奄奄一息,却仍然看起来温温顺顺。
他又派人将被撕咬下的贷郎衣服碎片拿给老狗,老狗刚嗅到味,便挣扎起来,颈毛根根倒竖。
冯大人心里有了大概,推测货郎跟老狗可能有过节。
若真如此,则说明货郎在说谎,谁会当堂说谎呢,定然是犯过事的人。
那老狗之前对着江边狂吠,又是为何?
冯大人记性甚好,到任两载,已解决了不少积年旧案。
这老狗是七年前的冬天被周老板发现的。
七年前的旧案……
冯大人心里一动,寻来案宗。也是巧了,七年前,整个常熟发生过两场命案,一场已结,另一场则是城南五柳村有户人家,家里走水,将一对母子活活烧死。
冯大人派捕快再去五柳村了解详情。

那户人家姓刘,母亲叫刘王氏,是个寡妇,儿子叫刘元晋,死时才十四岁,家里再无他人,失火走水之后,算是绝户。
街坊四邻回忆道,这刘家之前日子倒是殷实,刘元晋的爹也是行商之人,出了事故之后,留下了不少钱财,母子两人相依为命。
捕快再三询问,得知那刘元晋学堂归家之前,喜欢到娘娘庙里跟里面的庙祝下棋。
问及那庙祝,街坊回答,一前一后,庙祝也去了他乡。
当初,县衙也怀疑过庙祝,但他有不在场的证明,跟一个卖肉的屠户吃酒吃到天亮。
街坊又透露,刘家倒是养过一条狗,母子烧死之后,狗也失了踪影。
而那个卖肉的屠户,因为年前吃酒昏了头,跌到水塘淹死了,尚有个遗孀。
再审案时,冯大人让遗孀辨认货郎面貌,屠户遗孀是个蠢笨妇人,记不得当年庙祝模样。又寻了一些百姓前来辨认,都说记不得了。
那医馆的大夫,也被唤到公堂之上,大夫说货郎肩膀上有块烧疤,像是香火炙烧留下的。
冯大人以此为突破口,三言两口,套出话来。
那货郎就是当年的庙祝,肩膀上的伤疤,是做庙祝时,失足滑倒,被一簇香烧致。
全因打扮变了,这些年又走南闯北,模样也与之前大相径庭。
即便如此,证据尚有不足,不能断定是货郎烧死了刘氏母子。
冯大人惊堂木一拍:“狗胆包天的东西,仅凭你身上的*汗蒙**药,本县便可判你死罪,若是良善之辈,带着*汗蒙**药做甚?”
话音刚落,货郎不由得一哆嗦。
原来,县衙里有个当差的,曾经混过江湖,那日闻得货郎身上有股*汗蒙**药气味,退堂后禀告冯大人,冯大人又用货郎的碎布条让狗闻了,老狗立刻疯了一般。
货郎还想狡辩,被冯大人一通臭打,三木之下,货郎岂有不招供之理?
七年前,还是庙祝的他,跟刘元晋一块下棋,渐渐摸清了刘家的底细,发现刘元晋贴身佩戴的玉佩价值不菲,不由得起了歹意。
但十四岁的刘元晋已是人高马大,硬抢肯定不行,加上刘元晋只将玉佩交给庙祝一人看过,即使失窃了,刘元晋第一个想到的也会是他。
恰好,身上有江湖人士送给他的一包*汗蒙**药,便分成四份。那日故意买了糕点,棋罢之后,送与刘元晋,并叮嘱千万要孝敬母亲,让刘王氏也吃些。而后,故意制造不在场证据,在庙里与屠户一块吃酒,中途又将少量的*汗蒙**药洒入酒中,让那屠户喝了。
接下来,他趁着月黑风高,来到刘家。那刘家养的狗,闻到熟人气味,也没有吠,庙祝又将掺了*汗蒙**药的包子给狗吃了。
其后,潜入宅中,刘家母子酣睡如泥,他只将那玉佩收入囊里,未动他物,走的时候,故意碰倒火盆,后又回到庙里,佯装不胜酒力。
那屠户又怎会知道,在自己沉睡期间,庙祝做了件惊天大案。
刘家失火,宅毁人亡。
前邑令大人最终判定是场意外。
庙祝得了宝物,也不甘心再当个穷庙的管事,又恐事情败露,便逃之夭夭。
岂料,刘家人是没了,却还有一条畜生尚在。
货郎回忆,自己渡江离开时,看到一条狗对着自己狂吠,依稀像是刘家那条。
之后,他将玉佩变卖,坐吃山空,闲来无事,便又钻究起*汗蒙**药的配方,耗时甚久,还真被他捉摸出来了。配成之后,装扮成一个货郎,渡江南下。
本来是到邻县的,哪知冥冥中自有天意,水路不通,只得转道常熟。
心想,来也来了,不如在此踩踩点,赚他一笔。
哪曾想,刚卸下货担,就被刘家幸存的狗碰见了。
七年不见,早已物是人非,但那狗嗅出了他身上的*汗蒙**药味,定是忆起旧日惨事,不由得撕咬起来。
货郎被判秋后枭首,这桩奇案也被苏州府津津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