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明和春花系列房产小故事

故事二十七:
春花跟建明结婚,生育两个孩子,春花将两个孩子抚养成人并结婚生子,帮助照顾孙子,一并将孙子带大上了大学。建明和春花在婚内购买了一套房屋,在孙子上大学后,建明去世,未留有遗嘱。建明去世后,两个孩子不照顾春花,春花无奈住进养老院。由于春花患病,需要大量医药费进行治疗,但退休金不足以支付医药费,便想把夫妻二人共有的房屋卖掉。由于建明去世,房屋发生继承,房屋也登记在建明名下,春花不能独自将房屋卖掉,向两个孩子协商卖房事宜,孩子均不协助老人办理房屋过户事宜,春花便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以求尽快出售房屋,获得钱款进行治病。
庭审中,春花大儿子表示,房屋如果归母亲所有,则自己应继承部分愿意归母亲所有。二儿子认为,他在建明去世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当多分。
房子应当如何处理呢?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房屋归春花所有,在一定期限内,春花向二儿子支付房屋价款三分之一的补偿款。
生活中注意什么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发现建明去世后,春花的养老出现问题,本来有房子可以尽快卖掉治病,但由于其他继承人不配合,春花只能将自己的儿子告上法庭,以求速决并取得房屋价款进行治病。
如何预防呢?
建明可以给春花留有遗嘱,表示房屋归春花所有,与他人无关。这样至少春花可以在建明去世后多获得一部分遗产。生活中,如果亲人去世,家中财产未处理清楚,建议留存好去世亲人(被继承人)的死亡证、火化证以及财产相关的证明(房产证、银行账号等),留存好相关证明,即使涉及诉讼,也会相应减少诉讼中取证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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