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经立秋,但高温依然持续不减,出门走几步就进入“烧烤模式”。
户外工作的劳动者,更是每分每秒都在直面“烤验”。事实上,不少人对于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等问题依然模糊。高温作业有补贴吗?中暑能否算工伤?高温环境下如何有效保护劳动者?这份专“暑”权益快收好!
问:正值盛夏时节,请问湖南省有发放高温津贴的相关政策吗?标准是什么?
答:2023年6月7日,湖南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7号),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湖南省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不低于300元/人/月,发放时间为3个月(7月、8月、9月)。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问:您好,我是一名外卖员,干了几年了,从来没领取过高温津贴,高温物资倒是有发,冰袖、水、董香正气水这些东西,想咨询一下,是由这些物资代替了高温津贴吗?
答:根据《关于加强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有价证券代替。
问:您好,我长期在户外工作,听说现在有高温津贴,但我从来没拿到过相应的高温津贴,应该怎么办?
答:劳动者可以通过工会组织,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或者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保障自己享受高温津贴的合法权益。
符合领取高温津贴条件的劳动者,如果所在的单位不按规定发放,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举报。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未约定的,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可以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问:您好,最近天气太热,部分工作无法进行,老板说这个月少发一点工资,请问这符合规定吗?
答:不符合。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高温补贴。
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分不清?
对于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都有哪些权益?很多人会想到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二者是不同的。
针对人群不同:高温津贴针对室内外高温作业一线职工,防暑降温费针对高温期工作的所有职工;
支付方式不同:高温津贴仅可现金支付,防暑降温费可现金支付或发放物品;
归属类型不同:高温津贴属于职工工资组成部分,防暑降温费属于福利,不计入工资总额。

中暑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一旦中暑,本人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由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应由企业承担;
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标准支付工资及相应补贴。
高温津贴常见问题
上夜班可否领取“高温津贴”?
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是多少,与白班和夜班没有关系。
非露天工作能够享受高温津贴吗?
答:对非露天工作的劳动者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温度降低到33°C以下,也是享有高温津贴的。
高温环境下,哪些人不能从事工作?
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因发放高温津贴发生的劳动争议,如何适用仲裁时效?
答:因为高温津贴性质上属于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高温津贴争议应适用特殊仲裁时效,在职期间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离职时则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湖南省总工会微信公众号)
来源: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