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奋斗下,中国经济飞速发展,老百姓吃得饱,穿得暖,家家都买了电动车,极大地方便了老百姓出行。

骑电动车行驶在道路上,会遇到交警查车,查驾驶证,保险,牌照,头盔,超员,安伞。有的会被教育警告,有的会被罚款,有的会被扣车。

一、有人说,交警查扣电动车,是违反宪法,侵犯了公民的私有财产
有人说,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电动车生产是合法的,销售是合法的,我也是自己花钱买的,不是偷抢得来的,是自己的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警察不能查扣,否则就是滥用职权。这种认识对吗?

我认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电动车如果不上路,放在自己家中,没有违反交通法,警察当然不能查扣。但如果开车出去违法甚至犯罪,就会被扣车或收缴。比如开车去偷抢骗,车辆就会被收缴。
(一)电动摩托车,违反交通法,交警依法可以扣车
骑电动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如果违反交通法,警察是可以依法扣留机动车的。
交通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交通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电动自行车,违反地方性法规,警察可以依法扣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制定本地区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什么情况扣车,都有详细说明。比如《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对没有悬挂号牌,假牌,加装、改装、拼装的车辆要扣留或收缴。

所以警察扣车不是乱执法,是依法管理。扣留的车,交了罚款,消除违法行为后,是可以取出来的。
但拼装车、报废车收缴后,就取不回来了。
二、有人说,查电动车就是与老百姓作对,是为难底层百姓
警察查车,查了电动车,还查小车,查货车,查客车。只要在道路上行驶,警察都会查。如果查电动车是为难底层老百姓,那查小车查豪车是为难有钱人吗?

查车不是为难老百姓,而是为了老百姓好,是为了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
车辆无牌,被偷难找回,肇事逃逸难找到,闯红灯逆行超速不礼让行人无法处罚,导致不能有效高效管理,导致事故多发,就会对所有人造成安全危险。查处无牌车,是为了车辆都登记悬挂号牌。

无保险,无保障。发生事故就没有经济保障医疗和赔偿。无保险扣车,买了保险了就还车。有保险,所有人都有经济保障。查处无保险车辆,是为了车辆都买保险。
三、为什么有人不理解交警,怕交警,喷交警
交警保障的是公共利益,处罚个人,保障其他人畅通有序通行。*疆新**独库公路为单向单车道,但有的车不排队,逆行,导致车辆被堵,无法通行,交警对逆行驾驶员罚款扣分。这些被罚款扣分的有些就不理解交警。

交警保障的是公共安全。处罚个人,保障其它人的安全和利益。有人无号牌闯红灯闯红灯逆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交警处罚的无牌的,闯红灯的,逆行的,超速的。为的是大家都守法出行,安全出行,避免违法引发交通事故,被处罚的人不高兴,但交警保护了其它所有人的安全和利益,但是我们其它人还不能直接感受到交警执法,给自已带来的安全畅通和经济保障。

交通法条款很多,对规定掌握不全面,对自己有没有违法,心中无底。所以有人说,有驾照查牌照,有牌照查保险,有保险查头盔,有头盔查超员。

朴素的观点,认为罚款扣车就不好,只宣传教育不罚款才是好交警。国家要是没有相关的罚款扣分扣车制度,就没有人会听从管理。因为违法没有成本,自觉遵守的少之又少。有罚款扣车制度,不执行,制度就是虚设,起不到约束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