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债权转让有效吗 (网贷债务被转让了负债人怎么处理)

今天,一名债务人咨询我说:他来分期逾期了几年还没还清,是2019年借的,接到了来自重庆富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电话;要求他进行协商还款,告知他,趣店(来分期)已经把他的不良坏账打包卖给他们了,这名债务人心里有疑问说到;“来分期于2023年2月15日已经发布公告提到,来分期于2023年1月1日起停止催收,后续也不会再有催收,如有债转订单需联系债权方进行咨询,”就认为来分期都停止催收了,借的这笔网贷是不是就不需要进行偿还了。

可能,很多债务人都有这样的疑惑不解,都会认为,债权方停止催收后,心里都会想着:我借的这笔网贷债权方都停止了催收,是不是这笔网贷不需要偿还了呢,事实并非如此,就算债权方停止了催收,也会进行找下家进行债权转让(打包出售卖出去),而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没有任何的影响,只是在债权转让过程中换了一个新的债权人而已,只要债权人再债权转让过程中,进行通知了债务人。债权转让通知书上都有你的债权被转让给了那家不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是多少,有的《债权转让通知书》上有债权方得全名,公司名称,联系电话以及负责人,公司地址,只要债权方履行了通知义务后,债务人该还得钱一分不会少,因为《债权转让通知书》已经生效了,新的债权人就可以进行追*债讨**务了,这种情况下只能说明一个原因就是债权人变更了,而债务人的债务并没有一起消失,债务人之前跟*款贷**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协议仍然有效,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也有一些债务人可能都没有听说过债权转让这样一个疑问,也有的债务人也比较困惑,为什么网贷平台要把债权进行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和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跟新的债权人签订一份《债权转让协议书》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人可以通过债权转让进行财物交换,从而实现快速交易、资金周转等目的。

而有*款贷**公司是因为国家相关部门进行金融政策调整和其他原因经营不善倒闭,或者是一些债务人逾期了几年通过各种原因也无法讨回,就会开始着手进行把债务人的不良坏账进行打包卖给一些不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这就是很多网贷平台和银行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把不良坏账降到最低弥补了一部分损失而已,毕竟网贷平台和银行打包卖出去的不良资产都是逾期很久了,有的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这种不良资产是很难收回来的,网贷平台和银行留着的话,坏账率更高,还不如低价进行打包卖给一些不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而债权转让是不需要债务人同意的,这种情况下下债权转让也是比较简单,但是也会导致矛盾的产生,也很难解决债务纠纷,这种矛盾主要是在《债权转让通知书》上产生了分歧,有的债权转让通知书是通过媒体通知、有的债权转让通知书是通过短信通知、有的债权转让通知书是通过EMS进行邮寄、还有的债权转让通知书是通过报纸进行通知、还有的债权转让后。并没有通知债务人,才会导致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产生分歧,事情进一步升级;一部分债务人和法院只认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书》EMS邮寄签收的面单,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通知《债权转让通知书》的都不接受和不认可,其实,最好是通过EMS邮寄的《债权转让通知书》最好,不但符合法律程序,后续也不会有太多麻烦事出现。我就举一个例子:山东省青岛市一家不良资产处置管理有限公司起诉一名债务人,而网贷平台是通过短信通知了债务人《债权转让通知书》,山东省青岛市这家不良资产处置管理有限公司就去法院起诉,被告代理律师不认可短信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通知书》,说用这种短信的方法进行通知《债权转让通知书》不符合法律程序,法院采纳被告律师的建议,也认为这种短信通知《债权转让通知书》不符合法律程序,就驳回了山东省青岛市这家不良资产处置管理有限公司的诉求。

有的债务人也会产生很大的疑问和困惑,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网贷和信用卡是好、是坏一直有疑问。很多不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把买回来的不良资产都会进行整理分类,有的不良资产会直接进行诉讼,有的会进行催收,逾期时间特别长不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起诉率是不高的,因为有的不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要考虑诉讼时效和债权转让通知书的问题,有的不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可能不会起诉,因为起诉债务人比较麻烦,费时费力,会采取多次分包转让,有的不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多次分包转让就有差不多20次进行层层转让,我这边就有多名债务人就遇到过这种情况,最后就是不了了之,因为不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多次分包层层转让是违法的,有的不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买来的不良资产进行分包转让4次,就直接进行诉讼债务人,都被法院驳回了,四川省成都市多家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催收公司)就是通过多次分包(多家催收进行流转层层转让给别的催收公司)转让得来的不良资产,有的债务人还遇到一种情况下,债权转让过程中同一笔借款合同被多次债权转让,还完了有被再次债权转让还款,连续被转让4家,还了4家不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催收公司)的钱,这种债权转让套路让一些债务人摸不着头脑。

还有很多债务人根本就不知道债权转让会产生那些法律后果因素,一般来说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时将会发生以下法律和一些责任:

一:被转让债权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与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条规定: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转让的,受让人一并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不以办理转移登记或完成交付为生效要件,但是该从权利因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而专属于债权人的除外;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规定:存在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或者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的这两种情形时,债务人可以对债权受让人行使抵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