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治疗看完这个你再不明白

肺炎(pneumonia)指终末气道、肺泡和肺间质的炎症,可由病原微生物、理化因素、免疫损伤、过敏 及药物所致。细菌性肺炎是最常见的肺炎,也是最常见的感染性疾病之一。在抗菌药物应用以前,细 菌性肺炎对儿童及老年人的健康威胁极大,抗菌药物的出现及发展曾一度使肺炎病死率明显下降。 但近年来,尽管应用强力的抗菌药物和有效的疫苗,肺炎的病死率并未进一步降低,甚至有所上升。

社区获得性肺炎(community acquired pneumonia,CAP)和医院获得性肺炎(hospital acquired pneu- monia,HAP)年发病率分别为(5 ~ 11)/1000人口和(5 -10)/1000住院病人。

青壮年和无基础疾病的CAP病人,常用青霉素类、第一代头孢菌素等。由于我国肺炎链球菌对 大环内酯类耐药率高,故对该菌所致的肺炎不单独使用大环内酯类药物治疗。对耐药肺炎链球菌可 使用呼吸氟喹诺酮类药物(莫西沙星、吉米沙星和左氧氟沙星)。老年人、有基础疾病的CAP, 常用呼吸氟喹诺酮类药物,第二、三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制剂抑**或厄他培南,可联合 大环内酯类药物。HAP常用第二、三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制剂抑**、氟喹诺酮类或碳青 霉烯类药物。

重症肺炎首先应选择广谱的强力抗菌药物,并应足量、联合用药。因为初始经验性治疗不足 或不合理,或尔后根据病原学培养结果调整抗菌药物,其病死率均明显高于初始治疗正确者。重 症CAP常用β-内酰胺类联合大环内酯类或氟喹诺酮类药物;青霉素过敏者用呼吸氟喹诺酮类和氨 曲南。HAP可用抗假单胞菌的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制剂抑**、碳青霉烯类的任何一 种联合呼吸氟喹诺酮类或氨基糖苷类药物,如怀疑有MDR球菌感染可选择联合万古霉素、替考拉 宁或利奈唑胺。

抗菌药物治疗应尽早进行,一旦怀疑为肺炎即应马上给予首剂抗菌药物,越早治疗预后越好。病 情稳定后可从静脉途径转为口服治疗。抗感染治疗一般可于热退2 ~3天且主要呼吸道症状明显改 善后停药,但疗程应视病情严重程度、缓解速度、并发症以及不同病原体而异,不必以肺部阴影吸收程 度作为停用抗菌药物的指征。通常轻、中度CAP病人疗程5 ~7天,重症以及伴有肺外并发症病人可 适当延长抗感染疗程。非典型病原体治疗反应较慢者疗程延长至10 ~ 14天。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 假单胞菌、克雷伯菌属或厌氧菌等容易导致肺组织坏死,抗菌药物疗程可延长至14 ~21天。

大多数CAP病人在初始治疗后72小时临床症状改善,表现为体温下降,症状改善,临床状态稳 定,白细胞、C反应蛋白和降钙素原逐渐降低或恢复正常,但影像学改善滞后于临床症状。应在初始 治疗后72小时对病情进行评价,部分病人对治疗的反应相对较慢,只要临床表现无恶化,可以继续观 察,不必急于更换抗感染药物。经治疗后达到临床稳定,可以认定为初始治疗有效。临床稳定标准需 符合下列所有五项指标:①体温小于37. 8;②心率小于100次/分;③呼吸频率小于24次/分;④收缩压> 90mmHg;⑤氧饱和度>90% (或者动脉氧分压>60mmHg,吸空气条件下)。对达到临床稳定且能接 受口服药物治疗的病人,改用同类或抗菌谱相近、对致病菌敏感的口服制剂进行序贯治疗。

如72小时后症状无改善,其原因可能有:①药物未能覆盖致病菌,或细菌耐药;②特殊病原体感 染,如结核分枝杆菌、真菌、病毒等;③出现并发症或存在影响疗效的因素(如免疫抑制);④非感 染性疾病误诊为肺炎;⑤药物热。需仔细分析,做必要的检查,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