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版《内科学》中有关《病毒性肝炎》的章节中,有这么一句话“ 无论是乙肝还是丙肝,一旦进入肝硬化阶段,则禁用干扰素抗病毒治疗” 。因为丙肝现在主要是以口服的直接抗病毒药物为主,那么乙肝患者一旦进入肝硬化阶段,是否也是禁用干扰素抗病毒治疗呢?

为此,我联系上了该章节的作者上海同济医院消化科杨长青教授,在微信中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乙肝肝硬化患者处于代偿期,如果有肝癌家族史,即使长期规范服用恩替卡韦或者替诺福韦,仍然有较高的肝癌发生风险。如果没有干扰素禁忌症,可以尝试干扰素治疗,一旦获得持续应答,对于预防肝癌要明显优于恩替卡韦或者替诺福韦。个人建议未必正确,供您参考。以后还要向您多多请教消化病方面的知识。”
杨教授作为上海的大专家,九版《内科学》教材的编写者之一,很认真地回答了我这个基层医生的疑问:“关于干扰素在乙、丙肝炎中的使用问题,前几年虽然提代偿期肝硬化慎用,但近几年干扰素的使用指征已倾向趋严;近年来随着口服抗病毒药的疗效日渐得到更多的肯定,干扰素在肝炎和肝硬化中的使用确实更需慎重。病毒性肝炎,是第一次纳入到《内科学》的教材中,主要是让医学生对这方面的内容有一个初步的认识;深入的了解掌握,在《传染病学》中会有更详尽的展开。非常感谢您的宝贵建议,让我们在后续工作中将更加仔细、深入地了解学科进展,更加谨慎地措辞造句。”
杨教授的回复让我受益匪浅,杨教授严谨治学、平易近人的大家风范更值得我好好学习。

我个人觉得,教材中““ 无论是乙肝还是丙肝,一旦进入肝硬化阶段,则禁用干扰素抗病毒治疗” 这句话,修改为““ 无论是乙肝还是丙肝,一旦进入肝硬化失代偿阶段,则禁用干扰素抗病毒治疗” ,这样会更严谨。
中国2015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将乙肝肝硬化按照五期分类法:1期 (没有静脉曲张、没有腹水)、2期(有静脉曲张、没有出血和腹水)、3期(有腹水、没有出血、伴或者不伴静脉曲张)、4期(有出血、伴或者不伴有腹水)、5期(脓毒血症)。1期和2期为代偿期肝硬化,3至5期为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可以明确一点,也是必须反复强调的,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绝对禁止使用干扰素抗病毒治疗。
如果没有干扰素禁忌症,是否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就可以比较放心地使用干扰素抗病毒治疗呢?不是那么简单,必须在有丰富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我一般建议这些患者可以考虑谨慎尝试干扰素治疗:有肝硬化但是没有明显的静脉曲张且白细胞、血小板数量正常、肝癌发病风险很高的乙肝患者(男性、亲属中有肝癌患者)、干扰素治疗预期有效率较高(HBVDNA定量小于7次方拷贝、乙肝表面抗原精确定量<20000 IU/ml、转氨酶较高)。
干扰素用于代偿期肝硬化的乙肝患者,主要目的是为了大幅度降低其后续肝癌的发生率,如果在干扰素治疗中发现明显不良反应或者治疗效果不佳,或者预计其停药后的持续有效率不高(比如乙肝表面抗原下降不明显),应当果断停止干扰素治疗,及时改用恩替卡韦或者替诺福韦或者TAF(磷丙替诺福韦)长期抗病毒治疗,每3—4个月定期做彩超、甲胎蛋白等肝癌筛查。
对于代偿期的乙肝肝硬化患者,如果没有干扰素禁忌症,又是属于肝癌高风险人群,我一般是先单独使用干扰素六个月,其后干扰素联合恩替卡韦或者替诺福韦六个月,最后用恩替卡韦或者替诺福韦长期维持治疗,以求长治久安。之所以这么处理,主要是乙肝肝硬化患者使用干扰素治疗后往往有效率不高,并且停药后复发率很高。有些“幸运儿”在干扰素治疗过程中出现乙肝表面抗原定量明显下降,最终逐渐转阴的,就不需要联合口服抗乙肝病毒药物了。
2019年版《中国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首次提出了“肝硬化再代偿期”的概念:随着抗病毒药物的进步,有许多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经过治疗可以逆转为代偿期肝硬化。表现为肝细胞功能改善,如白蛋白水平较前升高,PT(凝血酶原时间)较前缩短,不再出现腹水、出血、肝性脑病等严重并发症,不需要肝移植也可以长期存活。

诚如我国指南所言,经过我们医院长期治疗的一些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经过长期有效抗病毒治疗后,经过抗纤维化、免疫调节、降低门脉高压等综合治疗后,肝硬化逆转,大多数不再出现腹水、出血等严重并发症,这真是一个伟大的抗病毒治疗时代。
经过长期规范抗病毒治疗后,影响乙肝肝硬化患者长期生存最大的威胁还是肝癌这个挥之不去的“恶魔”,可以庆幸的是,长期有效的抗病毒治疗已经大幅度降低了肝癌的发生率。我们通过合理使用干扰素、a1胸腺肽等免疫调节药物、中药抗纤维化药物、他汀类药物、阿司匹林、生活方式干预等综合手段,完全可以最大限度降低乙肝肝硬化患者的肝癌发生率,仍然可以健康长寿,乐享天年。
江西省上饶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门诊部 主治医生 王春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