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小案子,是非对错很清楚,可被告就是要上诉,要继续打官司,什么原因?
案情:夫妻离婚,离婚时约定,房子和车归男方,男方给女方16万元人民币。但是两年过去了,女方一分钱没见到。男方非要说,双方离婚后,又有一个约定,说是从十六万就变成十万。男方没有证据,只是一个说法。
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巴尔扎克说:人和人的差别,比人和动物的差别都大。同一个事情,不同人会有不同的看法。为了避免不同的看法,法律成为最后的底线和准则。如果两个人就某一个事情看法不一致,特别是这两个事情牵涉到实质性利益的时候,就需要一个平台来解决纠纷。这个平台可以是一个中间人,也可以是一个机构,最后的一道防线就是法院。
现在这个社会,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成本太高。虽然法律规定,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可是,除了诉讼费以外,律师费也是一笔大开支,一样的案子,不同的律师来办,结果极可能是不同的,所以,律师是一个水平差异非常大的行业。更别说还要考虑到,法院一套流程下来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再加上我们又是一个人情社会,法院的公平性经常会受到人们的质疑,这就导致了一个结果:很多人都是没办法了才会去法院,有了纠纷,一般都是自己解决,法律是最后才考虑到一个途径,这个现象是对我们所有法律从业人士和法律制度的一个讽刺。本应该是最高效的一个解决问题的手段,却变成了最低效的和最后一个顺位才考虑的手段。
再往下推,就是无赖的问题。无赖如果你被人打了,你需要去报警,你需要举证,你需要起诉,你需要找律师,你需要垫付诉讼费,付律师费。最要命的是,败诉的风险,是你自己承担的。换一种情况:如果你把人打了,你反而可以威胁对方,提醒对方需要支付的费用、时间和精力,尽可能逃避打人的后果,这个就是现实情况。所以目前的情况就是,碰到无赖,你最可能的一个办法是躲着走。
所以说无赖为什么越来越多?原因之一就是做一个无赖,更有利。在无赖的生活经验中,靠无赖,是成本很低的,因此,要当一个无赖,而且要无赖到底。
当然,这个泛指小事情,如果用金钱来衡量,我觉得应该定位为两万元。低于两万元的损失,就划不来打官司,就得躲着人家无赖走。超过两万元,就可以考虑算了,除非是不考虑利益的问题,除非你考虑赔钱也要打官司,你就可以做了。
要知道,当一个无赖,对心理素质的要求是很高的,无赖需要先完成一个心理建设,需要找很多理由来说服自己的良心,告诉自己是对的,这个其实很难,一般人其实是做不到昧着良心活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