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亲朋好友眼中的
”好丈夫、好女儿、好女婿“
他们边打工边照顾
身患重病的妻子、母亲
没有半句怨言
哪想,病人的一声乞求
让恩爱夫妻、情深母子
天人永隔
也把忠厚的家人送上法庭
这是一场怎样的悲剧?
催人泪下......
案情回顾

重病缠身,亲人不离不弃
冷某与丈夫樊某育有俩女儿。冷某生前一直体弱多病,三四年前被诊断出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脑梗、类风湿关节炎等病症,每月光医药费就要花去至少一两千元,这对于本就贫寒的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医疗费花了不少,但她的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重,随之出现了头脑迷糊、半身不遂、大小便*禁失**等症状。
“我的生活过得很累,不想再成为家人的负担”,冷某向家人袒露心扉。看到她的痛苦,旁人不禁落泪。

因为生活不能自理,丈夫樊某一直不离不弃陪伴左右,四处求医问药,悉心照料。女婿张某和女儿凡某更是孝顺,一日三餐、家务、洗脚、擦身、剪指甲......一样都没有落下,全是他们打理,还拿出大部分积蓄为母治病。
一念之差,忍痛助母解脱
2017年6月,冷某摔倒右腿骨折。当时送诊医院的专家说,病人基础毛病较多,手术风险很大,手术可能造成死亡,但不做手术可能导致腐烂致死。
在家人的坚持要求下,冷某接受了手术,但仍难以恢复走路能力,她的身体完全不受控制,整日卧床不起,饱受病痛的折磨。
自打住院以后,冷某情绪越来越消极,开始不配合医生治疗,不好好吃饭,还萌生出轻生的念头:“帮我买点老鼠药,活着太受罪了。”刚开始,家人还劝她不要这么想。看着她这么痛苦,他们犹豫了.......

老鼠药是女婿张某买的。丈夫樊某把装有红色液体(药水)的瓶子拧开,递给了她。樊某实在不忍心看,走开了。冷某当着家人的面,毫不犹豫地仰头喝下了老鼠药。看着她口吐白沫,樊某、张某、凡某三人跪倒在地失声痛哭。“不怪你们,我要回家,带我出去转一下”,冷某摸着女儿凡某的头虚弱地说。
张某背着她下了楼,将她安置在车后座。樊某坐在副驾驶室,他说,她那时还有呼吸。车子漫无目的地开着,不知道过了多久,冷某走了。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樊某、凡某作为被害人冷某的亲属,对被害人冷某具有扶助的义务,但被告人张某、樊某在冷某提出自杀请求后却为其提供帮助,被害人冷某服毒后被告人张某、樊某、凡某亦未尽救助义务,放任被害人冷某死亡结果的发生,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二、被告人樊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三、被告人凡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庭审过程中,樊某泣不成声,人民陪审员几度流泪。
有网友觉得
法律是否可以更人性化一点?
@后**人:
这样的事情就不应该立案了。
@萍*:
同情每一位参与的家庭成员,心情是如此纠结和无奈,谁也不想有这样的结果。由此可见,法律也应该人性化一点。
更多网友认为,
法律对安乐死有盲区
@行**疆:
关于安乐死的立法是很必要的。选择死亡有时候也是人道。但是法律一定要严谨,程序要严格。要有司法,医疗(包括精神病专家)的有效介入。
@张小七:
应该让安乐死合法化了,我在医院亲眼看见很多人得了癌症无法治愈,活得生不如死的情况,病人是求解脱而不能。他人无法帮助,病人自愿的情况下结合治疗情况可以让安乐死合法化了。
新闻+
为何家人会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本案中,三被告人作为被害人冷某的丈夫、女儿、女婿,在明知食用老鼠药会致人死亡的情况下,仍然购买老鼠药并递给冷某喝,不阻止,不救治,放任不管,最终导致冷某死亡结果的发生,其本质上属于非法剥夺了他人生命,故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来源:南国今报、钱江晚报、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