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者刘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我在高新区有套商铺。”刘先生说,“上个月商铺租约到期了。我去找房客续租,但大门紧锁,电话也打不通。房子没腾出来,我也没法继续找租客啊。这事儿现在该咋办?”
实地探访
大门紧锁,无法联系

日前,记者来到刘先生的商铺。商铺门前的牌匾显示过去经营的是饭店,但现在已经大门紧锁。商铺门口张贴着一张写有“有事联系”字样、带有电话的纸条。记者拨打了该电话,但已经处于关机状态。
律师建议
必要时可起诉

关于刘先生遇到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吉林明达伟业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律师韩雪锋。韩雪锋表示,刘先生这种情况,可以到法院起诉。“具体要看房屋租赁合同是如何签订的。”韩雪锋说,“一般来说,房屋租赁合同上会写明,如果租约到期租客未按时腾出房屋并且未续租,房主有权收回房屋,同时违约租客需要赔偿未腾房造成的租金损失。”
韩雪锋解释,比如刘先生的商铺租约已经逾期一个月,那么租户需要支付这一个月的租金。如果联系不上,可以起诉到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刘先生注意的是,刘先生一定要通过合法的形式来腾空所属房屋。如果自己强制腾空房屋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韩雪锋说。
注意
房主未采取措施需承担损失

房律师提醒,需要商铺出租者注意的是,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及时采取措施,不然自己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如果租金到期,但房主并没有通知租客,也没有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损失扩大,房主也要承担一定损失。”韩雪锋说,“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果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也就是说,如果房主在租客违约后,应当采取适当损失避免损失扩大,如果没有采取措施,扩大损失的部分需要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