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我吃不下睡不着,被气到胃绞痛,孩子在篮球场玩...

这两天我吃不下睡不着,被气到胃绞痛,孩子在篮球场玩时被打了,头部太阳穴这个地方被人用拳头捶了二十几下。

我孩子站在那里和同伴聊天,一孩子无缘无故上来就踢了我孩子一脚,我孩子就骂了一句你有病啊!那孩子就拳头过来了,照着我孩子头部捶。

被同伴拉开以后孩子就给我打了电话,我们就去报警了,做了笔录就去医院了。

镇上的医院已经下班了,那里的医生说拍不了片,我们就去了市里,去市里需要四十分钟的车程。

在医院做了检查,医生说可以住院观察,也可以回家观察,我的孩子一直喊头疼,眉头脸部都是青肿的,我们就办理了住院观察。

刚刚搞完检查办理住院的时候,派出所打来电话问情况,我说我们正在办理住院,拍片的结果还好,但是医生说需要观察,看后面会不会出现呕吐,嗜睡现象,我们就办理了住院观察。

派出所就说那我就让别人先回去了,我说好吧。

因为都是未成年,也不能怎么样。

当时我是带着大的又带着小的,孩子爸爸还在从外地赶回来的路上。

那位jc还对我说了一句话,他的原话是这样,“我先把丑话给你说在前头了,不要把钱浪费在医院里了。”

我说不会的。

我们也只是检查了一个头部CT,膝盖被踢了,孩子说不疼,我们也就没有拍片。

住院了,医生就说第二天要查个血,孩子说不查行不行,医生说要查,我们就听医生的了。

然后今天早上派出所就打来了电话,叫我们去做笔录,我们就去了,jc问我们都检查什么我说拍了个头部CT,和查血,他问为什么还要查血,打的不是头么,我说是医生说要查血,所以我们就查了血。

做笔录的时候,问我的孩子有没有还手,我孩子说还手了,也捶到几拳,但是没有他捶的多,然后就一直给我们定为互殴。

我说为什么要定为互殴,我孩子被打第一次没有还手,打第二次还不能正当防卫了。

后来警察就给我们进行调解,那方还没有过来,我们从早上就过去了,到中午,都过午饭了才见到对方。

对方家长一来,就说她的孩子也头疼胸口疼,我们也去拍了片,我都问医生了说这个情况根本不用住院,强调说是我们要求强制性住院的,说他们检查就去了两三百块。

这个态度太恶劣了,打人的一方到底是谁给的底气。

孩子爷爷就说小孩子们打打架都是正常的,小孩子不听话,今天打明天就有可能和好了。

拜托,这不是幼儿园,是初中生,拳头捶头啊!二十几下啊,往重了说是下死手了,是我孩子命大。

后来,jc就让我提一个调解要求,我说一,住院报销,二,精神赔偿,三,写保证书,学校公开道歉。

那方家长不同意了,说保证书可以写,但不愿意公开道歉会伤害到她孩子的心理,道歉可以在这里说,拒绝精神赔偿。

说可以让我家孩子还回去,捶她儿子二十几下不还手。

这是在警局,这是讲理吗?

是我家的孩子受到了欺负,被打了,受到了心理伤害,打人的一方比受害方还要理直气壮。

听同学老师都说这个孩子在学校就是出了名性格恶劣,出于我对孩子的安全着想,我坚定自己的要求。

十四五岁的孩子也不小了,打人了也不用负法律责任,打人的一方该怎样怎样,被打的一方难道自认倒霉?

要怎样才算严重,难道要全身插满管子才算。

社会公平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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