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档案怎么办 (事业单位辞职档案)

在回答提问者的问题之前,首先要跟大家说的是,档案对于劳动者来说,很重要很重要。

因为档案的作用,不只是办理退休有用,档案是要跟随主人一辈子的,也可以说,对于有档案的人来说,在自己的一生中,会有很多事情是需要用档案进行证明的。

包括档案持有人去世以后,子女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时,都是需要提供职工档案的。

所以劳动者辞职以后,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妥善寄存好自己的档案。

那读到这里的朋友们请注意,我们这里用的词汇是妥善寄存,而不是妥善保管。

也就是说,劳动者辞职后,首先要将自己的档案,寄存在有建立档案和管理档案资质的部门进行保管,而不是放在自己的手里进行保管。

虽然现在个别地方对档案管理的规定有所改变,可以允许档案持有人,随时将自己的档案送至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就业局的,档案寄存处进行保管。

但劳动者辞职以后,也不利于将自己的档案长期放在自己的手里后,再去就业局的档案寄存处进行寄存。

因为纸质档案的长期保管,是需要有一定的环境条件的,是要有合适的干湿度做保障,才能做为寄存档案的库房,进行寄存档案的。

如果档案持有者将自己的档案长期放在自己的家中进行保管,时间长了以后,室内温度过于干燥,就会导致档案纸张的破碎,室内温度过于潮湿,就会导致档案纸张因潮湿而破损和档案资料字迹的模糊。

而无论是纸张的破损,还是字迹的模糊,最终都会导致档案的作废。

所以劳动者辞职以后,一定要先将自己的档案寄存在有建立档案和管理档案资质的地方进行寄存和保管。

那有类似情况的劳动者可能要问:

什么地方是有建立档案和管理档案资质的地方呢?我又如何去找这样的地方呢?

这里告诉大家,大家第一首选的地方,就是我文章上述所说的,劳动者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就业局的档案寄存处。

但如果劳动者所在地的就业局的档案寄存处,目前还未完全放开档案寄存的管理权限,还不允许档案持有人本人,亲自前去寄存档案的话,那劳动者就不能将自己的档案,寄存在就业局的档案寄存处,进行寄存和保管。

劳动者就只能采取下述方法寄存自己的档案:

如果劳动者是具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大学毕业生身份的劳动者,那该劳动者就可以将自己的档案,寄存在劳动者所在城市的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保管。

如果劳动者只是普通工人身份的劳动者,那该劳动者就需要自己找一个,有建立档案和管理档案资质的单位或部门,暂时寄存在那里进行保管,待劳动者重新就业后,如果就业单位是那种,具有建立档案和管理档案资质的单位,该劳动者再将自己的档案交给自己所在的用人进行保管。

综上所述,总之一句话,参保者辞职以后,档案一定不要长期放在自己的手中进行保管,一定要妥善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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