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男偷盗同一女子鞋 (一男子偷女士鞋子)

平时回家进门前,很多人都习惯把鞋脱了放在家门口,这样既方便,又不会弄脏屋内地板,实在是“一举两得”呀~

可是,大家万万想不到,穿过的鞋子竟然会被贼惦记上,下面提到的这个贼,他“不按常理出牌”,不偷钱不偷金银珠宝,偏偏盯上了,别人家门口鞋架里的女性鞋子。

男子专偷女士鞋子,一男子偷女士鞋子

日前,定南县公安局历市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其放在门口鞋柜里的高跟鞋被盗,没过多久,民警再次接到类似事情的报案,令人奇怪的是,她们只是放在门口的鞋子被偷,其他东西都还在, 难不成小偷有这“癖好”?

男子专偷女士鞋子,一男子偷女士鞋子

接警后,民警随即展开调查,他们很快发现了“作案目标”,监控中,一名男子蒙着脸东张西望,鬼鬼祟祟地出现在,小区的楼道中,发现四下无人后,他弯下腰快速将一户人家门口,鞋架内的女性鞋子“顺走”,得手后就“溜之大吉”,离开现场,经分析研判,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叶某并将其抓获,当场缴获了11双女性鞋子,经审讯,嫌疑人叶某交代,他对别人穿过女性鞋子尤其是,高跟鞋“情有独钟”。

男子专偷女士鞋子,一男子偷女士鞋子

每次看到这些女性鞋子,就想拿来收藏,想看的时候就拿出来看一看,感觉很爽、很解压。

男子专偷女士鞋子,一男子偷女士鞋子

目前,定南警方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叶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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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人的任何行为,一旦跨越了法律的界限,就不再是“小事”,切莫因不良爱好、寻求刺激,或贪图小便宜,走上盗窃歧途,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不让别有用心之人有机可乘!

来源:定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