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0日,河南林州被三伏天的酷暑笼罩,即便太阳落山,依旧闷热难耐。
吃过晚饭,林州青年青年李青峰,就带着妻子,怀抱7个月大的女儿外出散步、消暑。

晚上9点多点,一家3口溜达着来到了林州市皇冠KTV门前,突然,三个中年人嘻嘻哈哈的走来了李青峰面前。
其中一个年过五旬的男子,伸出左手就要摸他抱在怀里的女儿,李青峰想都不想,就将这人的手打掉了。
原因很简单,他闻到了他身上浓烈的酒气,这是个醉汉!
再说了,自己的宝贝女儿,怎么能允许陌生人随便碰呢?
在打掉这人的手后,李青峰皱着眉头道:“ 你喝醉了,又喝多了! ”。
令李青峰没想到的是,被拒绝后,这人不仅没有离开,反而趁他不备,伸出右手,一把就抓住了他的女儿。
抱过婴儿的都知道,为了让孩子在怀里舒服,大人是不会抓的太紧的。
而这人,在抓到李青峰的女儿后,并没有平着拽,而是向上一提,很轻易就从李青峰手中抢走。
等李青峰反应过来,这人已将他的女儿高高举过头顶,在李青峰目眦欲裂中,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都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7个月大的小棉袄被一个醉汉当着他的面,狠狠的摔在了地上,作为父亲的李青峰怎么能忍?

他像个疯虎一样,就朝着这醉汉冲了过去,对着他就是一顿猛捶。
当时,有不路人也看到了这一幕,对这个醉汉的举动,是愤怒不已,竟然也主动加入暴揍他的行列。
打完人,他也冷静了下来,当务之急,不是跟这个醉汉纠缠,而是赶紧带着女儿去医院,因为女儿在被摔到地上后,哭了两声就没声了!
于是,他抱起女儿,带着妻子,狂奔着就去了林州中心医院,林州忠心医院的医生,也立马给他女儿救治,但很可惜,他的女儿头部受了重伤,有一处骨折,三四处淤血,医院的水平有限,救不了!
无奈,李青峰夫妇,只能带着重伤的女儿,连夜赶去安阳地区的医院救治。
对于安阳的大医院,这也是个挑战,刚去的时候,李青峰的女儿依旧昏迷不醒,他们给她输上了液,观察情况,并且告诉李青峰夫妇,如果第二天孩子还醒不过来,就必须开颅手术了。
听到这个消息,李青峰夫妇有多心痛,可想而知,他们的女儿才7个月大啊,开颅?能治好吗?留下后遗症怎么办?即便是没有后遗症,留下刀疤,对一个女孩也是毁灭性打击不是?

好在一点,第二天他的女儿清醒了过来,只是迷迷糊糊,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女儿的状况,是一天比一天好,这让李青峰悬着的心,稍稍放松了一些。
可是,他依旧不敢有丝毫大意,因为只是表面的伤在治愈,这一重摔,会不会对孩子的头脑造成影响,将来会不会妨碍她的思维发育,都是个未知数。
毕竟,大脑是人体最神秘,最精密的部位,谁能说得清楚?
一个醉汉当街把一个7个月大的女婴摔在地上,这种行为,可谓十恶不赦,千刀万剐难赎其罪。
然而,在林州,这件事儿几乎没有掀起任何波澜,甚至罪魁祸首都没有被警察逮捕、问罪,这是怎么回事儿呢?
原因很简单,摔李青峰女儿的那个醉汉,就是警察,在事发后,这起罪大恶极的案子,被压了下来。
摔李青峰女儿的人,名叫郭增喜,1963年出生于河南林州市,成年后参加工作,03年前后,担任当地公路派出所所长,08年调到林州市合涧派出所当指导员,没多久,又进入林州公安局资源管理大队,负责基建和财务工作。

到2013年,50岁的郭增喜,已是一名从业将近30年的老警察了,当时的他在林州市公安局矿管大队当民警,警衔是二级督察。
在警界混了30来年,才是个二级警督?不得不说,郭增喜能力实在一般。
事发后,据他以前在公路部门的一位同事透漏,这个郭增喜,平常为人也不咋的,工作上不太按常规办事,而且喜欢喝酒,酒后爱惹事。
13年的7月19日晚上,下班后的郭增喜,叫了几个同行,一起去了林州市黄花山景区的一家饭店吃饭。
酒足饭饱,郭增喜他们还不尽兴,于是,就想跟着,跌跌撞撞前往皇冠KTV“放松娱乐”。
走到KTV门口时,他们看见了抱孩子的李青峰夫妇,几个醉汉就接着酒劲儿打赌,猜李青峰怀里抱着的,是婴儿还是硅胶娃娃。
人家们说是孩子,可郭增喜非说是硅胶娃娃,这让他受到了同行们的耻笑,也让郭增喜恼羞成怒。
借着酒劲儿,他走到了李青峰面前,想要伸手一探究竟,但李青峰看他喝醉了,直接就打掉他的手拒绝了。
若是平时,拒绝也就拒绝了,但那天,只有3两量的郭增喜,却喝了6两酒,脑子早就蒙圈了,据他事后交待,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当时做了啥。

就这样,他稀里糊涂的,就把人家的宝贝女儿,给举起来,狠狠的摔到了地上!
紧接着,就被李青峰和愤怒的路人,给摁在地上狠狠的爆捶,据他说,他连谁打的他,他都不知道……
出了这么大的事儿,公安局的领导不知道吗?当然知道,因为,在出事儿后,立即就有人报了警,是林州市振林派出所的警察到来后,将郭增喜带走的!
事发的第二天早上,时任林州市公安局局长的魏书平,便得知了此事儿。
据魏书平自己说,听闻此事的他,是暴跳如雷,当时就拍着桌子骂娘了,当天上午,他就组织局*党**组成员,召开了紧急会议,集体讨论这起警察摔童事件。
在这次会议上,法医也到场了,据法医分析,孩子头上有一个血肿,然后就是颅内有点积气,所以是个“轻伤”。
法医得出这个结论,是他亲自给孩子验伤了?其实并没有,他也只是根据医院的初步检验结果得出的结论。

正是因为这一结论,让郭增喜的“罪过”,在他同事们那里,减轻了不少。
不得不说,当地的公安局,还是以人为本的,郭增喜该承担怎样的罪责,不是这次紧急会议的讨论重点,重点是先照顾好孩子,给孩子治疗。
于是,在会议结束后,公安局的政委,就立即动身前往医院,他到医院的目的有3个。
第一,是准备了2万块钱,给孩子治疗用;第二,是去跟医院协调,务必用最好的医生,第三,则是跟李青峰夫妇赔礼道歉,毕竟,这个郭增喜,是警局的人。
这一点,林州公安局做的非常好,值得点赞。
然而,关于怎么处理郭增喜,他们做的就不太好了,会议上,他们讨论的结果是关郭增喜禁闭!
在事发后,有媒体报道称,他们关了郭增喜15天禁闭,但对此,局长魏书平否定了,因为禁闭最长只有7天。
可当问到有没有关郭增喜禁闭,魏书平却表示不清楚,因为会议结束后,这个案子就按正常程序去办了,他一个局长,要处理的事情很多,没时间天天盯着这个案子。
那究竟关没关呢?问问当事人郭增喜不就清楚了?
郭增喜的答案是没关,因为,被人爆锤了的他也受伤了,在家里养伤呢。

虽然没关禁闭,但派出所却天天派人去看着他,他是处于“监管状态”的,几乎24小时不离开警察同僚的视线。
这个……有人犯了法,不是应该走法律程序,该逮捕逮捕,该关押关押吗?怎么郭增喜却能躺在自己家里?
对此,当地公安局也专门做出了解释,派人监视着郭增喜,是怕他跑了,而没有逮捕他,则是这起伤害案件如果要走程序的话,就得有人调查取证。
其中,法医鉴定必不可少,而李青峰夫妇,不愿意做这个鉴定,因为他们认为,孩子还在治疗,有没有后遗症不敢确定,而且,孩子才7个月大,频繁的照X光,对她没有好处。
更关键的一点是,他们不信任警察了,他们夫妻认为,警察之所以要给孩子做鉴定,其实不是要给他们家一个什么说法,而是要鉴定个轻伤啥的,让郭增喜有个“说法”。
因为无法鉴定伤情,这个案子就被“搁置”了,而且一搁置就是1个来月,即便是有些人对此忿忿不平,但没有掀起舆论,也就“冷了下来”,被百姓“忘记”了。
然而,有人能忘,有些人却忘不了,因为,这个叫郭增喜的警察,是在往所有警察脸上抹黑,这个人就是时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的翟建周。

翟建周也是林州本地人,年轻时曾参与当地著名的红旗渠的配套工程桃园水库的建设,推过车、挑过担、背过石头。
后来参加工作,他也是从基层干起,深知百姓疾苦,当人大常委会主任时,他还有一个身份,林州市慈善总会的会长。
他的主要工作,就是围绕安老、抚孤、济困、助医、助教5项,平日里接触的,也大多是弱势群体。
当听到有醉酒警察当街摔婴儿,他是愤怒异常,在此事发生数天之后,却没有受到当地媒体的任何相关报道,这更是让他觉得如鲠在喉。
于是,在7月下旬的一次人大常务会议上,他提起了此事,并且愤怒的表示:“ 这太不像话了,太不像话了。 ”。
也是这时候,林州的许多高层,才知道这件事情,然而,他们知道了也没用啊,又过了十几二十天,这桩案子还是没有什么处理结果,甚至连当事人郭增喜,都没有被抓起来。
这个结果,让同情小女婴的几个人大代表愤慨不已,为了给当地警方施压,就有人编辑了一条短信,发给了北京的一家媒体,北京的媒体立即前来调查此事。
13年8月17日,这桩案子被北京媒体曝光了,一时之间舆论哗然,也给了当地警方当头一棒,更令人哑然的是,由于没有按规定上报,市公安局的上级,竟然不知道有这件事儿。
迫于舆论压力,他们变得“雷厉风行”起来了,8月17日当天,当地公安局就成立了专案组,对案件展开全面侦查和调查,当天晚上,郭增喜就被刑拘了,而且是异地关押。

虽说行动很迅速,但了解情况的民众,在愤怒郭增喜恶劣行径的同时,也开始质疑当地警方了,为什么没有上报?是不是在捂、在盖、在包庇?
对此,市公安局局长魏书平也做出了解释,他说,他们绝对没有包庇郭增喜这个人,之所以这个事情没有上报,而是自己处理,主要是不想把这件事儿闹的沸沸扬扬,怕影响警察在公众眼中的形象。
他没料到的是,“捂”了一个月,郭增喜摔童案的影响,更加恶劣了,8月18日,就连河南省公安厅,都派了督导组前来监督此案的调查。
8月23日,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魏书平被撤职处分,一同被撤职的,还有*党**委副书记、政委杨承栋和*党**委副书记苏祥顺。
本来就是一个简单的案子,想要调查清楚,实在太容易了,很快,专案组便查清了来龙去脉。
2014年1月21日,郭增喜被送上了安阳市文峰区的人民法庭接受审判。
法庭上的他,对自己所犯的错误供认不讳,并向受害女孩的家属道了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对于这个判决,郭增喜毫无异议,当庭表示不上诉,接受法律对自己的惩罚。
而此时,李青峰的女儿,在经过治疗后,早已经出院,虽说恢复的很好,但有时还会呕吐,至于会不会留下后遗症,那还需要耐心观察。
把人家女儿给摔了,才判3年,,对郭增喜的判决,真的不算重,只是经此一事,他不仅锒铛入狱,而且前途尽毁,不得不说,喝酒真的很误事。
像他这种情况,坐3年牢后出来,想再穿警服、当警察,已经不可能了,当然,出狱后的郭增喜,也差不多该退休了。
只是……像他这种坐过牢的警察,到了退休年龄后,还能不能再领国家的退休金了?
这个小编不懂,有懂得朋友吗?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