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妊娠期呼吸系统变化及注意事项)

确定恰当的临床评估 –妊娠期呼吸道疾病患者与非妊娠患者的初始评估方法类似,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如适用)和鉴别诊断。

需谨记,呼吸过速和血氧饱和度降低不是妊娠期的正常生理性改变;因此,若出现上述情况或其他异常肺部表现,如湿啰音(啰音)或实变的其他征象,则提示存在基础病程,需进一步评估。

确定实施诊断和治疗计划是否对孕产妇或其胎儿有任何额外风险 –这些额外风险可能与孕产妇对重度疾病或者并发症的易感性增加有关(如流感、COVID-19),和/或与涉及疾病本身、疾病评估或治疗的潜在胎儿风险有关(如, 四环素 可能使发育中的牙齿染色)。若确实有关,应考虑是否有能够降低或者消除这些风险的替代诊断性试验或者治疗方法。妊娠期患者不实施该计划可能有哪些风险?

需谨记,大多数急性呼吸道感染(包括普通感冒、急性无并发症的支气管炎、鼻-鼻窦炎及流感)均由病毒引起,无需抗生素治疗。对于这些情况,横加使用抗生素治疗是导致抗生素耐药性、药物相关不良事件和不必要花费的一个重要因素[ 7 ]。抗生素管理在控制艰难梭菌(Clostridioides difficile)感染的发生率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发艰难梭菌感染孕产妇的并发症发生率和死亡率显著增加。

2015-2016年开展的一项前瞻性研究表明患者多为病毒感染,在52例急性呼吸道感染且分子诊断性检查结果为阳性的妊娠患者中,仅1例由百日咳杆菌(Bordetella pertussis)引起,其余51例均由病毒引起:人鼻病毒(22例)、人冠状病毒(14例)、呼吸道合胞病毒(8例)、流感病毒(4例)、人类偏肺病毒(2例)、副流感病毒(1例)。约1/3的患者除鼻溢、咽痛或咳嗽外,还存在符合急性下呼吸道疾病的症状,如呼吸困难或呼吸急促、哮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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