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宾馆住宿,服务员第一句话就会要求旅客出示身份证件进行实名登记,这是对住宿旅客和其他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最基本保证。

近日,大兴一家宾馆由于未落实住宿登记制被公安机关处罚,当警方再次复查却发现,其对入住的客人仍没任何登记、审核手续,警方对该宾馆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201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施行以来,北京警方对旅馆业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今年7月,北京治安管理总队在对大兴区某宾馆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宾馆9间客房共有13名旅客未进行住宿登记,随即将其移交大兴分局,分局对该宾馆和宾馆负责人杨某分别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杨某处以500元罚款处罚。
8月22日,治安管理总队对该宾馆进行复查时,仍然发现2名住宿旅客和1名访客未进行登记,大兴分局对该宾馆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杨某和前台当班登记员分别处以1万元和1000元罚款。
这是201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施行以来,北京警方依据该法对旅馆业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警方提示
对住宿旅客进行实名登记、执行住宿实名制是旅馆业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要加强对从业人员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认真查验住宿人员身份证件,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同时提醒广大住宿旅客,在办理住宿登记时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积极配合旅馆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查验、住宿登记工作,遵守各项安全制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