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理赔中遇到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形,一般保险公司会给予具体的拒赔理由,拒赔理由主要的依据在于保险合同,是经过内部专业的评估之后的结果,为此维权的关键点会在于如何二次深度取证抗辩,不同于市面上的律师直接采取起诉维权的策略,我们提供3名的专业律师团队共同研讨,会事先通过行政法中的非诉手段进行行政司法程序施压,在这个过程中同步进行深度的二次取证及固定,必要情况下后续再采取诉讼程序,更能保障维权的成功率!
那么具体如何取证,需要从以下2个层面进行分析:
1、保险公司常见的拒赔理由都有哪些?法律依据点有哪些?
2、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是怎样?应该要注意哪些细节?
一)保险公司常见的拒赔理由及依据点
1、未如实告知
很多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过程中可能由于过于信任业务员,或者是法律意识/知识存在认知偏差、嫌弃麻烦、不认真甚至被诱导在填写健康告知和翻查病例中一律填写“否”以及隐瞒一些疾病,依据《保险法》第16条款: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观察期免责
不同的产品的责任观察期也不一样,如短期医疗险为30天,重大疾病为90天/180天/365天。
3、保险除外责任
保险合同中一般都会有免责条款,如特定灾害、先天疾病等,如车险第三者中将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列在免责条款之列,健康医疗险将艾滋病、战争、核*器武**等列为除外责任,家财险中通常就是地震,车险中通常会把无证、非法证件驾驶、酒后驾驶列为除外责任。为此需要投保人仔细阅读免责条款,若发现有问题,可先讨论是否合理有效!
4、保障中断而不自知
因为投保人断缴或者忘记缴费,实际中断时期健康是不符合赔付的条件和要求的;另外根据《保险法》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用,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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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的4种,还有常见的合同无效、恶意骗保、保险事故与投保险种不对应、未亲笔签字、未及时报案、自杀免责、客户自身扩大的损失、超过理赔时效、提供虚假材料、缺乏必要的资料、非近因、就医医院不符规定等情况,总而言之需要明确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原因,围绕原因进而深度取证,切实挖掘有效的抗辩事实和理由!
二) 需要理清楚理赔的流程
1、受益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务必在索赔期间内, 这里需要注意一个“时效定律”即:不能拖延,如果隔了3-5天再报案的话会被保险公司怀疑拖延时间以伪造证据! 依据《保险法》第22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发生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或材料!
2、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收取资料,需要如实填写理赔申请书,这里不同的保险产品需要交付的材料是不一样的, 不然后续保险公司会出现上述说过的【未提供齐全的资料】进行拒赔;
3、核赔阶段,工作人员进行材料初步审核,这个环境较为复杂,一般重点考虑几个因素:
1)合同是否有效:忘记缴费超过宽限期会导致合同失效;
2)是否在保障期限内:过了保障期限就无法赔付;
3)是否属于保险标的:如人身险是针对人的生命、疾病或养老;
4)事故性质要明确:什么原因导致出险理赔的;
5)要判断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如寿险是死了才可以赔付;如果这个阶段判定为属实则2-3天保险公司会联系支付保险金,否则会进入协调谈话和调查阶段;
4、进行协调谈话或保险理赔调查:
1)通过社保或新农合查询就诊记录,为此建议社保卡最好别代刷!
2)调查医院的就诊记录,经过综合分析您是否在投保之前的健康状态和情况;
3)通过身份证在所有保险公司之间检索您过往理赔记录!
4)启动调查公司或者侦探机构算是保险公司使用的杀手锏!
5) 理赔,保险公司会根据材料进行认定、审核、调查,做出赔付或者拒赔决定的过程。
6) 结案,根据《保险法》第23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做出核实,情形复杂的应在30日内做出核定!
三)我们提供的保险理赔维权的服务流程和优势
1、回到我们如何取证的话题层面上,您可以在保险公司第三阶段中做出拒赔或者理赔结果不满意的情形下,第一时间委托我们启动取证的工作;
2、由3名专业的律师+2名法务组成的律师服务团队经过跟您详细了解:包括购买保险过程、出现事故等所有信息后,研讨后制定方案,按照律师团队的建议和方法进行取证;
3、取证后进行维权材料的撰写,通过行政投诉递交材料后再进行3次甚至多次取证,通过行政法的监管程序施压达成理赔诉求;
4、若行政监管施压未达成理赔诉求,则将上述的所有资料进行证据清单的整理,由我们律师团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的方式,全方位保障进而达到理赔的诉求,通过这样的维权服务流程, 能至少保障90%以上的成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