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愿意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 (男人房产证加你的名字是爱你吗)

自从新婚姻法施行以来,房产证上加不加另一方的名字一直都是个热门敏感话题。

很多男方的父母选择了婚前购置婚房,或全款或*款贷**,总之是赶在结婚之前把房子的问题给解决了。而,女方们的硬性条件也随之改变,一部分的女方要求,结婚不止要有婚房,婚礼彩礼车。房产证上还要写上自己的名字。

这种分歧和矛盾在恋爱时表现的不会太明显,一旦步入谈婚乱嫁这个步骤时,双方及两个家庭的冲突就会借此引爆,凸显出来。为此引发情感破裂,导致以分手而终的也大把人在。

换个思路:房证上他愿意加你的名字,婚姻“坟墓状态”你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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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思路:房证上他愿意加你的名字,婚姻“坟墓状态”你愿意吗?

个人认为房产证既不能给我安全感,也不能给带来任何情感上的保障。但,能理解男方不愿意加名字跟女方非加不可的心态。

前段时间听了一个故事后,我觉得房产证加名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换个角度跟思路来看,换成:房产证上他愿意加你的名字,却给你一个坟墓状态的婚姻,你还愿意跟他结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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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70后生人,一线城市。大学毕业之后经家人介绍认识了一个门当户对,年龄相仿的姑娘。经过接触之后,两情相悦,你侬我侬的就在婚前发生了关系。但,后来交往当中,两个人的个性有所摩擦,性格的短板跟缺陷都暴露而出。男方想要分手,但女方发现自己怀孕了。

那个年代相对如今还是很保守的,男女双方家人知道了这件事之后,就张罗着结婚。但女方家人坚持要求男方家有新房做婚房(那时候还不流*房行**产证加名这事)男方表示一定负责到底,只是婚房现在买有困难,毕竟双职工家庭,供养一个孩子念完大学,积蓄也不足以买一套房子。男方在这个时候,承诺,以后会努力工作靠自己的能力尽快兑现婚房,好话说一堆坏话没敢说的,希望女方家能理解。而女方家非但不理解还说了很难听的话。

男方想过就算了,但想了想肚子里的孩子,也还是很想负责的。咬牙切齿的,带着怨念的同意了父母的建议,把父母房子卖掉,借钱买了个新房,结了婚。婚后,女方又要求并坚持要男方上缴工资卡掌管财政,彻底激怒了男方,男方甩过去工资卡之后就搬到了单位去住。有时一个星期回去一次,有时一个月回去一回,时间长了,能不回就不回了。

后来男方投入了全部精力放在努力打拼事业上,即便妻子惹上重疾他也没有太多的关怀,只是例行公事似的的去探望,偶尔也接送孩子,带孩子玩个一二天,但夫妻两个一直维系这种不健康的婚姻。女方并不知道男方拥有的事业,当初的工资卡还握在她的手里,金额从不到2000涨到5000,但她不知道涨到五千的时候她的丈夫收入已经很高,加上投资项目分红,月入差不多十万。

女方吵也吵过,闹也闹过,男方都不为所动,还有了几段婚外情,对自己的妻子仍是一副你既然要钱那我就给你钱好了,但,不会太多。直到把女方熬成了怨妇,每天除了工作,带孩子之外就是打电话骂他。最后男方说,那离婚好了,当初你家人逼我买房子,我就按当时市价分给你一半,工资卡吗你继续拿着,那是我养育孩子跟房子支出的费用。其余的,你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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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有个情感类综艺节目,有个著名情感评论师曾说:每个人在婚姻里都是不完美的,一段幸福的婚姻,不在于他在其中得到了多少,而是他在这段婚姻里能计较的很少。

很多男方不愿意加名字,多数因为父母不同意加。部分父母无所谓,他们自己会觉得,钱是由父母出的,攒了大半辈子的积蓄,没准还是出了养老本儿,无非是想给自己生活上一个靠山,缓解自己在大环境下的窘迫和压力,分别人一般觉得对不起父母。而女性,无非是借此寻找个安全感,觉得有了房子的保障,就算将来被离婚也不至于太落魄,甚至有的女性认为,我嫁给了你,将来要给你生孩子,我得给自己的情感找个保票,不能让我的父母白养自己。

男女双方这种思想不能拿简单的对错来衡量利弊,但,就人性而言,想给你的你不用开口,他有那个能力和心会主动满足你的任何需求;不想给你的,你就是想方设法的得到了,他也会在其他方面夺回来。

一段婚姻要不要开始,如果取决于房产证上加没加自己的名字开始,挺不靠谱的。毕竟婚姻里的幸与不幸是看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而非物质所能保障的。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