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对方不给工程款怎么办 (做工程没签合同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工程干完后没签合同应该怎么告他,做工程没签合同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今日看到悟空问答中问题:“没有签合同,工程做完后,对方不给钱怎么办?”,可能由于对此问题的关注比较多,引起不少笔友的积极回答。其实,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就是工程施工中的纠纷处理问题,实际细致思考,因建筑工程实际活动中,发生的情况是复杂多样的,涉及选取的具体法律法规条款较多,对此问题是不可能一概而论进行绝对和肯定回答的, 现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己的一些判断,对问题中四方面内容进行以下简单分析:

工程干完后没签合同应该怎么告他,做工程没签合同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一、首先,提出此问题的主体容易被忽视,是站在“承包人”的角度、还是站在“实际施工人”的角度提出的问题?问题主体所处的角度不同,依据法律法规处理的结果必然大相径庭!这一点,是大家在对此问题回答的时候不应该忽视的。

二、“没有签合同”

分析:具体是指没有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还是没有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合同?

1、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法释〔2001〕33号

2、法律法规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 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二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

3、分析建议: 虽然前提条件为没有签合同,但通过上述法律法规可以看出,从保护事实合同的角度,对于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有法律保障的依据,可以通过 双方协商确定、 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等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工程做完后”

分析:指的仅是建筑工程实体“ 完工 ”,还是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后的“ 完工 ”?这个问题 很多人容易混淆,其实是两个概念。“完工”是建设工程的施工企业,也就是总包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完成了全部的工作量。工程“竣工”是工程完工以后基本验收合格才能叫做竣工。“竣工”比“完工”的要求和定义更加高,工程竣工主要是工程达到竣工的条件才叫竣工,比 工程实体 完工的要求更高。

1、法律法规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的通知 财建[2004]369号

2、法律法规条款:

1)《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分析建议:在《暂行办法 》中可以看出,虽然表述的条件是“工程完工后”,但办理的是“工程竣工结算”,而 工程竣工结算的条件则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 经验收质量合格 ,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款结算。其中最主要的就是“ 经验收质量合格 ”! 没有“ 经验收 ”或“ 质量合格 ”的工程,不能简单定义为完工,当然也无法确定能否得到法律上的有效保护。

四、“对方不给钱”

分析:“对方”,指的是建设单位发包人不给钱,还是施工单位承包人或包工老板不给钱?

1、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法律法规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3、分析建议:虽然前提条件为没有签合同,但通过上述法律法规可以看出,从保护事实合同的角度,对于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有法律保障的依据,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确定、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等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程干完后没签合同应该怎么告他,做工程没签合同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综合上述分析,在建筑工程施工承*过包**程中,无论是发包人、承包人或实际施工人首先要遵法依规行为,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其次, 有意识按规范收集与对方往来的信函,包括工程联系函、会议纪要、备忘录,整改通知或财务、工资支付等资料, 为今后的工程结算办理提供有利条件,从法律层面上有效 维护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和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