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今天是女神节,送你一束花,祝你和你男朋友白头偕老、早生贵子!”一位小姐姐满脸笑意地将一小束玫瑰花往我怀里塞。
我看着身旁从小玩到大的亲弟弟,脚趾尴尬到能抠出一座地下城。也深知这些卖花人的深意,便努力从脸上挤出自然的笑容推脱:“不用了不用了,我不需要。”
谁知她塞花的动作幅度更大:“真的是送给你的,不要钱!”
“我真的真的不需要这花,而且这是我弟啊……”
小姐姐没有一丝窘态,反而越挫越勇:“那就祝你俩友谊长存!”
就这样推脱了两三个回合,正当我想再次拒绝时,另一位卖花的小姐姐开口了:“送给你那就拿着吧。把花拿回家后要用剪刀把根这样切开,插在装水的瓶子里。”她边说边用食指和中指作剪刀状给我做示范。
“谢谢啊谢谢。”出于礼貌我向她道谢,并且开始怀疑自己,难道一开始是误会她们了?难道这束花真的是免费送人的?
刚产生一点自责与羞愧之情,我弟便浇了盆冷水:“这花90块钱……”
赶紧转身找卖花的小姐姐,才发现两个人已经消失地无影无踪。
我难以置信地看着一脸老实的我弟:“她让你给钱你就给?”
又盘问了一番,原来我们是被套路了!!!
在另一个人吸引我的视线时,卖花的小姐姐向他出示早已准备好的收款码,并且说是10元一朵。我弟想着10元也不是很贵,于是付了钱。看着我弟付完了钱,她才继续说明是10元一朵,而我手里的花一共有9朵应该是90块钱。没办法,我弟只能付完剩下的钱。
真是妙啊,这个小姐姐真是熟知声东击西的计谋与消费心理学的策略!
但现在不是夸她精明的时候,现在更重要的是心里的气愤、不甘与这场糟糕的消费体验。攥着手里的花,直想把它扔地上践踏!这事不能就这么完了,且不说她不真诚的套路,就是那九十块钱,也不能让我放下。
就这样,我拉着我弟,在太古里开启了漫漫寻人之旅。
绕着广场转了几圈,终于看到熟悉的身影,她正在向一对情侣卖花。
我凑过去,等男生付完钱走后,拿着手里的花质问她:“这是你卖给我们的吗?”
小姐姐没有表现出一点怯意:“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为了增强自己的气势,表现出自己的愤怒,我特意加大音量,将她们的套路从头到尾讲述了一遍。
谁知她一脸委屈:“美女啊,你误会了。我以为你对价钱知情呢,而且我一开始就跟你弟说过了呀,是十块钱一朵,你手里有九朵就是九十块钱,又不是收多了。不信你问问你弟弟。”
听到这我更气愤了:“第一,我对价钱并不知情,你回想一下是不是直到最后一刻你还在唬我这花是送给我的,本来我就不打算接受,如果要钱我就更不会接受了;第二,你口口声声跟我弟说十块钱一朵,那在他一开始付十块钱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制止他,告诉他应该付九十块钱,而是在他付完之后又接着让他付八十?你这不就是利用了别人的心理吗?”
大概是得知自己理亏,她堆满笑容:“那你想怎么解决吗?”
“我们不要这花,把钱退给我们。”我义正词严。
“哎呀,要不我退给你六十,你就买三朵就当照顾姐姐的生意了。”
“是呀是呀,你是她第一个顾客,就当照顾她的生意了,出来卖花也不容易。”周围她的同行也跟着附和。
也许是“伸手不打笑脸人”,也许是周围人的态度也让我不好意思再僵持下去,我的语气也随心一起软下来:“好吧……”
其实被套路买花的情况并不少见,这也是一个月前我在太古里经历的真实事件。这一个月来每每想起这件事,我都后悔没有死磕到底,后悔自己心软了,也产生许多“事后诸葛亮”的想法。
第一,拒绝是一种权利,就像生存是一种权利。我们常常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说“不”,但结果却将自己置于尴尬的境地,这种“善良”可能会成为别人利用的工具,而你自己也可能在无形中被道德绑架。就像最后周围人都让我来照顾生意我就心软了,但回过头来想想,我有权利支配我的每一分钱,我并没有照顾她生意的义务,何况是给我如此糟糕体验的生意。所以,做不到的事情可以拒绝,不想做的时候不要勉强,人生不是用来讨好别人的。
第二,作为消费者,我们要增强维权意识。可能很多人碰到这种情况都会觉得反正也没多少钱,就自认倒霉、听之任之,但如果人人都抱着这样的态度,只会让这种售卖手段更加猖狂,只会让市场上产生更多“受害者”。所以,当你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认为经营者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勇敢维权。
第三,有关情侣之间的相处。许多靠这种手段卖花的人会将目光锁定在年轻情侣身上,这招非常受用。情侣们听到“白头偕老”这些祝福语时往往已经满脸通红,等得知要付钱时也就不好意思不付,否则可能“没有面子”、“让对方尴尬”。说真的,如果在我身边的不是我同父同母的亲弟弟,还真可能没有后续了。由此也产生一点点感悟,情侣之间需要更真实、更自由的相处模式,拿着90块钱去路边街摊或花店认真挑选一束花也比这强。
如果以后再遇到这种事,我一定毫不犹豫接过花就走,且面不改色一刻也不停留:“谢谢你送的免费花。”
本文对事不对人。
对于那些真诚卖花的人,我表示由衷的尊敬,并祝愿大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