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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陪产假 / 看护假 / 照顾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 男方享受7天到30天 不等的假期,假期名称各地不一(广东:陪产假、青海:看护假、福建:照顾假)。其中,广东地区陪产假为15天。
为方便理解及阅读,下文统称为 “陪产假” 。
二
未享受陪产假,是否需折现?
首先,法律无明确规定未享受需要折现。
但实践中,已有案例支持陪产假折现,不排除未来司法大方向倾向于需折现的可能。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19)粤0606民初13440号
法院认为: 虽然法律只规定男性劳动者享有15天陪产假,未规定对用人单位不批准足额天数陪产假的相应处理方式。但本院认为,陪产假是男性劳动者在妻子生育期间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妻子,为女性分担生育责任的权利。 如果仅仅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无法对不批准法定陪产假的行为进行明确回应,这有违公平原则,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促进社会关系和谐。唯有陪产假在实际用工中不打折扣,法律关于男性享有15天陪产假的规定才能真正落地,而使其避免成为“纸面上的福利” 。
判决: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未休陪产假工资报酬1908.48元。
三
合规建议
基于当前国家鼓励三孩的大背景,未来司法实践可能会越来越倾向于未休陪产假需要折现。
在法律法规未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如用人单位未安排男职工休陪产假、或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未休,从保守处理角度考虑, 建议尽量按全勤计算、折算发放工资 。
同时, 建议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更新动态 ,根据现行政策的指引,及时调整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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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凯彦 律师
法探法研Team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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