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些年来,作为中国公民的我们几乎每天都会接到各种各样的陌生电话,而在这些电话中有的是推销产品的,有的是代办信用卡的,还有的是银行理财的,甚至还有自称是银行或网贷平台的工作人员催收欠款的,可在接到这些电话之后,很多人的自然反应就是要求对方提供身份信息,比如说,提供姓名、职位、所属公司基本信息等,再比如说,提供银行或网贷平台的委托证明或协议,若自称为是银行或网贷平台委外的第三方时,提供可核实且能证明其身份的渠道,还有我们个人信息的来源渠道合法性证明。
客观的来讲,这些我们要求提供的信息是我们接到电话后的一种“知情权”的权益,而我们不明白的是,他们在我们提出要求之后为什么拒绝提供自己的真实身份,特别是自称为银行或网贷平台工作人员的催款电话,他们不仅不提供可核实的身份信息和渠道,甚至还在电话中告诉我们,他们能给我们打电话就说明了我们欠了银行或网贷平台的钱,这一点不需要提供任何的证据证明,也不需要提供相关的信息来证明自己的身份,总之,他们在电话中拒绝提供身份信息让我们核实的理由就一句话,那就是他们知道我的手机号和我手机中的个人隐私信息,这一点足以证明她们的身份。
而有的网友认为,若他们知道我们的手机号及个人信息就能证明他们是银行或网贷平台委外的第三方催收,现在我们知道他们的手机号,是否也能证明若我们给她们打电话说是他们的父母,而这一点我们也无法提供出证据证明,那么这一点会不会成为事实呢?

自称为银行或网贷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接不接?
很显然,这不会成为事实,因为事实是需要证据来证明的,比如说,河南的小徐接到了一个自称为融360工作人员的电话,而这个电话还是私人手机号,她在电话中告诉小徐说,小徐欠了融360的*款贷**,要求小徐在下午五点之前还款,而还款的方式是他们在电话中提供的一个银行卡号,而在电话中小徐要求对方提供身份信息证明自己是融360工作人员,要求中涉及到姓名、工号、岗位信息等,因为在小徐看来,他们使用的手机号并非真实的,就算拨打融360官方客服电话核实这个号码,融360客服也会告诉你,这个号码不是他们的,更不是他们委外的。
而这一点从小徐挂断这个陌生的手机号码之后,从和融360官方客服沟通的过程中也得到了答案,融360客服甚至还告诉小徐,融360只是一款推荐*款贷**产品的工具,不参与发放*款贷**和催收,说白了就是,融360就像一种*款贷**超市,就是我们经常说的“贷超”,所以这个给小徐打电话的号码不是融360的工作人员,更不是他们委外的第三方催收机构,因为他们不能参与贷后催收。
此外,小徐还向我们表示,他接到了很多类似的电话,在电话中只要涉及到自己要求他们提供身份信息的话,他们都会拒绝提供,而值得一提的是,这些电话中有很多电话还无法回拨,挂断电话之后回拨就会提示忙音、空号、此号码没有登录网络服务、电话正在通话中等等。



接到自称为律师或调解员的电话我们该核实些什么信息呢?
也接到过很多自称为律师或法院调解员的电话,比如说,我前几天接到的一个自称为“西安市高陵区法院特邀调解员”的电话,在电话中对方自称为是高陵区人民法院特邀的调解组织,而当我要求她提供姓名和调解组织名称的时候,她仅仅告诉我她叫张会,而这一点从她给我发送的短信中的网址中可以得到证实,因为我用电话打开了她给我发送的网址,这个网址页面中显示的是“高陵区人民法院调解组织”,下面是我的调解案件,再下面就是调解员张会的信息页面。
而当我查阅这个网址页面主体备案信息的时候发现,这个页面备案的信息并非是高陵区人民法院,而是一家名为“共道网络”的科技公司,这就让我觉得非常奇怪,奇怪的是,我也向高陵区法院打电话核实了这位叫张会的调解员信息,根据法院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说,她可能是第三方调解的工作人员,法院无法核实她的信息,所以在该页面信息模块中和这个叫张会的调解员进行沟通,在沟通的过程中我要求她提供她的调解资质证书或工作证,法院委派他们调解的相关证明等等照片用彩信的方式发给我,因为这一点我相信若这个叫张会的真是调解员的或,肯定会提供这些信息来证明自己身份的真实性。
而让我意外的是,这个叫张会的调解员从头至尾只是让我向法院核实她的信息,但我打到法院电话核实她的信息却无法核实到她的信息,于是,我通过互联网的方式检索高陵区人民法院调解员的名单,也找到了这些名单,但这些名单中却没有叫张会的,这才是最关键的问题,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调解机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意思进行调解,不得有强制的行为。

《调解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了人民调解员的法律依据,要求他们是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而在我和自称为高陵区法院特邀调解员张会沟通的过程中发现的关键性问题是,这个调解员张会无法提供自己的资格证书和相关的证明,这意味着这个调解员对于当事人知情权不是很了解,甚至可以理解为她对于法律的一种不了解,无法能为我的调解案件提供切实有效的建议和解决方案等。
一般而言,成为人民调解员需要具备法律、社会科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并通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这说明能证明自己是调解员的方式有很多,最关键的还是,申请调解员在当地相关部门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试后,当地相关部门会颁发人民调解员的资格,从而才能开始进行调解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我需要的也就是这个调解员张会的调解员证书或当地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而不是她要求我去法院核实她的身份,因为若没有资格的话,就算当地法院能核实到她的信息,没有资格可以从事调解工作吗?

接到自称为律师助理的电话后,我们该怎么做呢?
我也接到很多自称为律师的催款电话,在电话中我要求这些“律师”提供执业证照片,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委托他们给我们打电话的银行或网贷平台基本信息等,这些我们具备知情权的信息,他们作为律师难道不知道我们具备这样的权利吗?
而我疑惑的是,为什么在我接到这些自称为“律师”电话之后,要求他们提供自己的执业证书他们拒绝提供,有的电话还一开始自称为“律师”,当我要求他们提供执业证的时候,他们就又自称为是律师助理,就算他们是律师助理是否也该提供就职的律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是否法律规定提供他们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获取我们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呢?就算是律师助理,从事的也是法律相关的工作,对于他们给我们打电话后我们该有什么样的权利,难道他们不应该比我们还清楚吗?

总结: 在接听陌生电话时,要求对方提供身份信息以证明其合法性是合理的,因为这样可以保护自己免受欺诈和犯罪行为的侵害。如果对方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无法证明其身份的合法性,我们应该保持警惕,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保持冷静:不要因为对方拒绝提供身份信息而感到恐慌或不安,保持冷静并理性应对。
2挂断电话:如果对方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无法证明其身份的合法性,我们可以挂断电话。如果我们对对方有任何疑虑,可以再次挂断电话。
3.寻求帮助:如果对方以威胁或恐吓的方式要求我们提供个人信息或财务信息,我们可以寻求帮助。可以向当地的警察局或安全机构报告此事,并告知他们我们的情况。
4保护个人信息:在接听陌生电话时,我们应该始终保持警惕,并不要向对方提供任何个人信息或财务信息。我们应该保护自己的隐私权,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总之,我们应该保持警惕,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我们有任何疑虑或担忧,可以寻求帮助并采取适当的行动来保护自己免受欺诈和犯罪行为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