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技巧小知识:法官下班摔伤能否认定工伤?
江律师。
带你体验一下什么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张三是一名法官,他兢兢业业,晚上11点才下班,比你还勤奋。大家骑过自行车吗?天黑时看路不太清楚。张三好不容易掉进坑里,门牙当场就掉了,后来他申请工伤认定,以为手到擒来。错了!人社局说这不算工伤。张法官不服!你们懂不懂法律?于是他起诉了。李法官一看,这不是张法官吗?你说怎么回事?张法官说:

·第一,我是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我有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我认为这应该算作工伤。人社局的官员听了张法官的说法,频频点头,表示同意。首先,情况说明是由派出所出具的,而不是交通管理部门。

·第二,张三必须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你知道张三在哪个单位工作吗?没错,他是一名法官!事后,法院专门出具了一份意见,认为张三下班回家时不慎掉进坑里,应该认定为工伤。你认为这份意见的价值如何?

最后,法院的判决结果出来了,张法官的脸色变得阴沉起来。因为判决书认为这是一起普通的意外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而且,派出所不是交通管理部门,无权划分责任认定,因此不能算作工伤。张法官也没想到会有上诉的一天!

不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事实就是事实。最后,中级法院的判决认为,《情况说明》确实不是由公安交管部门做出的,相关文件不能作为责任依据。因此,法院驳回了张法官的全部上诉。通过这个案例,你应该知道证据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