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新闻网讯(记者张杰)本是捐资助学的赠品,市教育局明确要求“不能推销”、“不许搞商业活动”,然而近日,一家名为状元郎的科技公司带着平板电脑“状元学堂”走进了建设路小学,捐赠过后,老师向学生推销产品。尽管学校强调“自愿订购,不强制学生购买”,家长依然怨声载道。
老师推销平板电脑 家长质疑影响学习
6月1日,建设路小学的一位家长向记者反映称,5月27日,老师向学生推销一款名为“状元学堂”的学生平板电脑。这位家长称,该电脑能“看电影”、“上网”、“玩游戏”,担心孩子用了影响学习。“老师说课件书本都在电脑里,以后不用背书包了。孩子告诉我,班里一半的孩子都买了。”家长向记者展示了这款名为“状元学堂”的学生平板电脑,该电脑和市面上其他普通平板电脑功能相似,7英寸触摸屏,安卓4.2系统,安装了学习软件,但在宣传单上也清楚的写着“512MBDDR3系统内存,高于普通平板电脑,轻松玩游戏,浏览网页。”原价1499元,现价599元。为了孩子,最终这位家长购买了这款学生平板电脑。
6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建设路小学了解情况,李校长称:“不强制学生购买,学生自愿。”他说,前几天接到省教育厅教育装备办公室“状元学堂”科技助教捐赠活动通知,市教育局电教馆也发放了通知,捐赠一些眼睛治疗仪和平板电脑。上周三,状元郎科技公司的销售人员来到学校,免费捐赠了10余台眼睛治疗仪和几台平板电脑。捐赠活动后,如果有学生想要,也可以自愿购买,不带任何强迫性质。“班主任说了这个意思后,有学生自愿购买的现象,不存在强迫。”李校长同时向记者提供了省教育厅教育装备办公室和市教育局电教馆的两份通知,通知上明确写着“学校和教师不能以任何方式强迫学生购买产品,学生如有兴趣,只能自愿购买。”李校长说,捐赠产品已捐赠给了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可能有些孩子想买,但学校强调不能强迫学生购买。平板电脑里确实有学校的课程内容,从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的角度出发,这个成熟不成熟,完全适合不适合学生,也在探讨中。”
教育局:是企业助教捐赠活动 “不能推销”产品
在市教育局,电教馆工作人员张华茂告诉记者,此次活动是由省教育厅教育装备办公室下发的通知,“是企业助教捐赠活动。”企业销售人员去之前,市教育局电教馆给各个学校校长打过电话。“通知校长不能推销产品,不许搞商业活动。”他说,老师本意是好的,可能是企业推销人员去教室向学生介绍产品,产生了推销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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